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泥土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一种,要完成一个工程基本的程序是先对工程质量做一个规定,然后再按规定实施,最后就是验收工程,每一个工程都是十分重要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验收阶段,那么,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总 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筋等),尚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构配件、预应力锚具等),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者,尚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2、术 语
2.0.1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0.2 现浇结构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 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3 装配式结构 prefabricated concrete structure 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4 缺陷 defect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2.0.5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6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7 施工缝 construction joint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8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t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3、基本规定
3.0.1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3.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面三刀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0.3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关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5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前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0.6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3.0.7 检.77 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0—2001的规定、
4、模板分项工程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2 模板安装 主 控 项 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4.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
4.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
4.2.5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打针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4.2.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行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4.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4.2.8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规定。 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
4.3 模 板 拆 除
主 控 项 目
4.3.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3.2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3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 般 项 目
4.3.4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5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
5.1 一般规定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2.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5.2.4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我们只截取了其中的一部分。对于具体的项目工程来说,质量要求的高低是不一样的,一般而言,涉及到大多人的利益的工程项目的要求普遍都是较高的,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稳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般来说发生工伤之后大家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如何运用
一般来说发生工伤之后您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如何运用法律的途径帮助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工伤认定的流程方面需要您的了解,发生事故的伤亡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的认定,那么在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怎么走程序?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怎么走程序?
1、单位员工工...
·用人单位对于加班的劳动者是否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咋办
聘请农民工干活,支付劳动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总有一些无良用人单位和“黑心”老板,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甚至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被告人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8年上半年...
·1999年3月份出生算童工吗
在我国,对于雇佣童工一直是明令禁止的,雇佣童工不仅不利于童工本身的发展,还会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而许多人对于童工的定义并不明确,不知道怎样才算作童工,那么1999年3月份算童工吗?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1999年3月份算童工吗
不算,法律规定,中...
·如何计算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如何计算待岗再解除劳动合同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待岗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
·工期索赔要注意什么
工期索赔要注意什么 一、工期索赔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工期索赔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承包人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
·单位辞退员工能否申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
单位辞退员工能否申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应自申请之日起开始生效吗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应自申请之日起开始生效吗? 一、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无时间限制?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这就是说,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从当事人申请调...
·每天加班四小时工资是多少
每天加班四小时工资是多少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
·企业拖着8年工伤认定,不赔钱怎么办?
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发生工伤是很有可能的。但是,如果遇上不负责任的企业,可能会拖延工伤认定,甚至是不赔钱。并且,很多人对工伤认定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企业拖着8年工伤认定,不赔钱怎么办?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拖着8年工伤认定,不赔...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因工作所做的劳动中所受的不良因素伤害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因工作所做的劳动中所受的不良因素伤害或职业病伤害,它又被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工伤,所在单位应给予一定的赔偿,那么,工伤赔偿范围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工伤赔偿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