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能否办到房产证?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能否办到房产证?
现在由于房价的不断上涨,导致购房成本急剧增加,这也让不少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变得非常的谨慎。近来不少购房者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发现了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银行,不少人想要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能否办到房产证?

无法办理或长期得不到房产证的18种情况: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天分,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产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中国资讯村

3、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4、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5、楼盘被法院查封;

6、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7、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8、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9、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产权”;

10、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1、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2、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3、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4、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5、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6、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7、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造成这些情况产生的原因有四种:第一种是由开发商造成的,这是主要原因,也是实践中出现问题最多的一种,如上面所列的第1—11种。第二种是由购房者本身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2一15种。第三种是由于房产证办理部门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6种。第四种是由代办人员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7种。

而买房子需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把土地抵押给银行,当您购买后就到银行办理撤押,属于开发商正常、正规的运营模式。手续齐全,过程规范不影响办理房产证。
买房在即如果这样的情况不能拿到房产证那么这样的房产就不能购买,其实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而现在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这样的情况进行制止,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是不影响房产证的办理的。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而公民往往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现实生活中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拍卖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市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来为您详细解答。1、及时有效的查封不论...


·如何签土地承包合同
      如何签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9条规定,订立承包合同的法定程序是: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涉及土地的大量,统计承包方案的拟订一列的具体工作,都要由工作小组来负责完成。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方...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在现代这个社会,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每个人的生活相比较以前来说都变好了,在农村,有很多闲置的土地会被他人承包进行一些生产盈利的活动,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许多。比如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出让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开发。土地出让金或者可以说是土地的租金,它的高低会受到土地级别、用途、年限等方面的影响。因为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预算外收...


·土地确权时多出来的土地归谁?
      土地确权时多出来的土地归谁? 一、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归谁? 由于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开始时间为1997年,距今已有10年之久,而且,很多地方当初测量耕地面积时都是粗略的评估,有的村甚至是将承包地分为几等直接发包给农户,如高产田搭配低产田,低产田又打了折扣计算面积,加上时...


·天津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
      天津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国有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天津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本村出生且户口...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金平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


·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吗?
       一、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吗? 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署后需要纳税。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租赁权属于自己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乙方使用。甲、乙...


·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贵阳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很多郊区的土地上盖起了高楼大厦。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征地部门会发一笔征地款,这个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每个城市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订符合实际的补偿标准。那么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乡镇集体企业需要改制的情况下,要面临这非常多的问题,而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您都知道,土地资产非常的重要,并不是我们想如何处置就可以如何处置的,它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才行,下面就来为您介绍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