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汽车是现代人出行的普遍方式,有条件的家庭几乎都会选择购置一辆车代步出行,导致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势必造成拥堵。在北京更是如此,于是交通管理局就采用限行等方式来缓解交通压力,那我们就来看看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
(一)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二)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三)自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四)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为什么要限行?
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 (尹星云)自7月13日起,通州部分区域将采取分时段交通禁限行措施。在禁限行区域内,每天6-23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据该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通州区城市定位变化,人口、车辆快速增加,城市交通和环境保护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关心的民生问题,公众对于城市交通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也不断提高。此前,市民、媒体和社会各界代表也频繁呼吁,要提前谋划,及时出台举措,加强对载货汽车等车辆的专项管理。据介绍,该区本次出台禁限行管理措施,是考虑交通实际情况和公众建议。与此同时,该区还将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道路微循环、打通断头路、绿色出行系统等一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对接吸收中心城区和其他地区先进交通管理经验,为城市副中心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本次禁限行区域为合围的封闭区域具体范围是:南起万盛南街,北到潞苑北大街,东至宋梁路,西至通州区界。 从7月13号正式开始实行,7月6日到7月12日为公示期。在禁限行区域内,每天6-23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该区交通管理部门表示,为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城市副中心建设施工,将根据刚性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制发一定数量的车辆临时通行证。对于禁限行措施执法,分成两种形式,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据介绍,为确保措施执行到位,严格执法,该区在限行区内加装电子监控设备,同时加大现场执法力度,确保做到限行区域执法无死角、全覆盖。对于违反禁限行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通州区提示广大市民,部分区域分时段禁限行,可能会给部分车辆出行带来不便,建议车主提前选择好绕行路线,做好交通出行安排,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据该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对接中心城区管理模式,逐步推出相应的交通管理举措,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广大市民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汽车出门的确是很方便没错,可是现在太多的汽车了,一个家庭两到三台汽车,造成了道路拥堵,限行是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希望您也理解政府机关的做法,在限行的时候我们要遵守规则,不能上路,否则会被吊销牌照?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吗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飞速发展的今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据高速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统计,60%的交通事故都与超车有关,而面对因超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还未知或一知半解,就跟随的我...


·指示交付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指示交付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二、交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一、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八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


·司法鉴定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区别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这两者都属于一种鉴定的形式,但是却有很多的不同。如果对其了解不清楚的话,就很容易混淆。所以,掌握相关的知识是必要的。对此,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将司法鉴定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区别进行了归纳,请继续阅读了解。 一、司法鉴定...


·工伤认定非机动车是否包括其中?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途中发生的事故都算工伤,但是却规定必须为机动车。可是许多人是通过非机动车或公共交通上班的。那么,工伤认定非机动车是否包括其中?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非机动车是否包括其中? 认定工伤是应当包含非...


·一、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赔偿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的;胎儿利益受到损害谁享有赔偿的请求权。根据扬立新教授所提出的人格权延伸保护理论,胎儿的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胎儿还没有出生之前,是一种潜在的权利,还没有享有这种权利的权利能力。因此,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待其出生后,依法行使。这时,胎...


·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中,您买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方便自己的出行,但是不管自己开车到了哪里,我国的交通法在我国各地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有些情况下司机可能在外地发生了违章的行为,但是,不管在哪里发生违章行为,都是会进行处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的问...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


·一、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
      一、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勘查
      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部门作出处理的,而交警在作出处理之前,会先根据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必要的勘查,那么实践中交通事故现场该如何勘查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现场查勘的主要内容包括: 1、车辆刹车痕迹。据此判断肇事前车辆行驶速度及行驶路线...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