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基础设施的建设离不开工程的实施。工程实施的质量好坏直接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程度,以及人民的安全保障。所以,国家特别重视国家工程建设的质量。国家也为能够更好的管理工程建设市场,制定专门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那么,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
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0、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安质、工程、物资、试验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核查考核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以及质量控制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行文通报,奖优罚劣。
11、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较小的情况下,可采取返修或返工,构成一般以上事故,应及时在24小时内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处理方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材料进场检验 坚持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使用前符合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
(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均应具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而且还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检试验,检验合格后才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对经检验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原材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降级使用或退货处理。
(2)原材料、半成品的堆放应符合现场要求,按照is0操作手册的要求,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并挂好标识牌,以防误用。
(3)每月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或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统计分析,重点对一些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工序,分析其所用材料、工艺、生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的技艺或其他因素,对质量的不同影响,区别提出和采取预防措施。
三、材料投入保证措施
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除应由厂家提供的质保书外,还应按设计、施工规范进行抽样检验,并提前向有关部门提交拟订购的材料供应商名单。
1、原材料检验程序表
2、材料、构件供应保证措施 我公司计划在本工程中狠抓材料质量,从而提高工程质量。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全部由我单位材料部统一采购,钢筋、商品沥青混凝土、无机混合料及其它各种构配件,全部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定购,杜绝使用不明身份的材料。 材料进场实行检验制度:原材料取样送检,构配件进行外观检查并查验出场合格证,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在工程中使用。项目总工和质量员、材料员对此全权负责。
四、现场见证取样
(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场、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
(2)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的检测重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和取样的真实,本工程现场取样应在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五、班组自检和交接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首先是班组在施工过中的自我检查,自我检查就是按照施工操作工艺的要求,边操作边检查,将有关质量要求及误差控制在限值内,这就要求施工班组搞好自检。自检主要是本班组(本工种)范围内进行,由承担检验批、分项工程的工种工人和班组等参加。在施工操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对产品进行自我检查和互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上,及时整改,防止质量验收成为“马后炮”
六、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制度
(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专职质量检查员应进行检查。
(2)施工时对路基的中线桩位进行放样测量,对箱涵的基坑开挖及所有基础位置进行放样,由专职质量检查员组织监理对测量放样进行复测,保证施工的准确性。
(3) 台背或墙后填土、路基填筑碾压完成规定作业遍数后,在平整度符合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灌砂法进行检验路基压实度,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填筑。
(4)钢筋施工过程中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规格、数量、位置随时进行复核检查,特别注意一些较复杂部位的钢筋如桥头搭板钢筋,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钢筋必须绑扎牢固,钢筋不得有滑动、转折、移位等情况。
(5)挖基坑专职质量检查员应会同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对基坑进行质量监控和及时验收。
(6)混凝土施工前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模板进行全质量检查和技术复核。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的制定,是国家为了能更好的管理工程建设,提高我国的工程建设质量,尽可能的减少工程问题所带来的人身财产受损害的问题。我们工程建设团队或者这方面的施工人员要清楚的知道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
·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在工作的时候,员工在工作上对于用人单位有一些意见,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合同纠纷的话,因为很多员工和用人单位其实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很多的劳动合同纠纷大部分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寻求劳动争议协调仲裁就可以得到解决。一般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
·嘉兴鉴定工伤鉴定伤残的地方在哪里?
嘉兴鉴定工伤鉴定伤残的地方在哪里?
到社保局去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是单位出面申请,单位不管的话,个人(包括他的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去申请。需要提供医疗证据、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是工作证、工资条、劳动合同等)、申请表(可以在社保局免费领取)、最好有2个以上的证人。申请表...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劳动者如果是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二、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怎样的
一、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怎样的
其实,目前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
大多数地区,目前还是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会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旷工是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符合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去新的公司报道,公司人事登记资料需要以前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前不知道有这个程序,也不知道还有这种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我们带领您一起从下文当中了解吧。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
·因个人失职被辞退员工可申请什么资助
因个人失职被辞退员工可申请什么资助?员工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但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其他法定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
·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在寻找工作中运用该证明。那么,以厦门市为例,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
·胫骨骨折髓内钉固定术工伤鉴定几级?
胫骨骨折髓内钉固定术工伤鉴定几级?
一、胫骨骨折髓内钉固定术工伤鉴定几级?
胫骨骨折髓内钉固定术工伤鉴定9级或者是10级伤残。根据相关标准,胫腓骨骨折有内固定的,可定为九级伤残,没有内固定的,可定为十级伤残。具体的结果要看司法鉴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
·工伤赔偿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赔偿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什么意思?
我们一直认为,随着我国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应该还是比较健全的。但是在生活中,居然有很多人询问我们,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什么意思?我们听到这一问题觉得很震惊,因为从事工作这是我们每个人必须要经历的,但是对于劳动关系的双方居然都不清楚,这如何为自己维权呢?所以对于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