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债券的审批机构是哪个部门?

公司债券的审批机构是哪个部门?

由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有限,很多小公司不符合上市发行股票的条件,但又缺乏资金支持,这时只能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不是公司决定发行就可发行的,还需要得到审批机构的同意。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债券的审批机构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公司债券的审批机构是哪个部门?

1、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

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1)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3)第六十一条规定,承销机构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十二至三十六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等监管措施;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本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相关监管措施。

二、申请条件

1、《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证券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3)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4)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中国证监会简化核准程序。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的审批机构是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公司发行债权必须得到债券监管部的许可才可公开发行,如果公司只是在内部的特定人员之间发行公司债券,则属于一般的借款,不需要进行审批。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一、民间借贷放高利贷会被判刑吗 一般没有听说过谁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 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三种不同的观点。 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如目前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息不...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债务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债务一、不打官司怎样催收债务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地为您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每一阶段的工作流程以及重点事宜,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现金借条跨年怎么销号?
      现金借条跨年怎么销毁?现金借条跨年并不一定可以销毁,必须在还款后才可以销毁,跨年并不是销毁的条件。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


·公司债务可以抵销么
      公司债务可以抵销么 一、公司债务可以抵销么 抵销,是指双方互付债务时,各自分别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那么,公司的债务可以主张抵销吗? 公司债务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抵销,包括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公司与另一方当事人互付债务、互享债权。...


·债权人失踪了怎么办
      债权人失踪了怎么办 一、债权人失踪了怎么办 债权是债权人得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的民法上权利。债权请求权的主体在一般来说应当是本人,也就是债权人。但是如果债权人失踪,那么债务人行使债务的对象将不能确认。 如果债务人不还债,债权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债务人。但是...


·并购贷款用途是什么?企业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并购贷款用途是什么?企业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一、并购贷款用途是什么? 事实上,企业申请并购贷款,主要的目的便是实现企业的并购重组,最终获取到企业的控制权,而这个并购贷款则是用于支付并购价款的。 二、企业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企业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公司简介; 3、...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一、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


·共同借款人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共同借款人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一、共同借款人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


·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除了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外,还可能引发财产侵权。财产侵权分为直接损失侵权和间接损失侵权。受害人主张赔偿,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及诉讼等方式。我国是法律国家,这方面的条款不断完善中。那么,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