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组织机构,只有是有法律上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都是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的,我知道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向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属于方法的经营活动,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后其合法的经营活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不需要名称字号的此步可省略);

2、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非许可项目的此步可省略);

3、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二、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提交资料

1、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资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不使用名称的不用提交);

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查看);

5、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7、计生部门证明(部份地区需要提交);

8、经营场所证明: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或产权单位盖章的所有权证复印件;

(2)所使用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签字或所有单位盖章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所有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属自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交上述以上证明的,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5)进市场的提供经营所在地的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入市场证明。

个体工商户的住所为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属无偿提供使用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无偿使用的声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馆)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成为个体工商户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是责任承担,我国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对于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即使是个体工商户注销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消灭,这一点与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同的,除此之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并不难,只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示7个工作日即可。

·对于员工逮捕羁押期间薪酬是怎样的
      一、对于员工逮捕羁押期间薪酬是怎样的员工逮捕羁押期间薪酬待遇是停发工资。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


·未成年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未成年工与童工都是属于未成年人的,而在具体进行界定的时候,就需要再对年龄进行认定。毕竟在我国,允许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但却禁止单位使用童工。因此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年龄就显得尤为重要,那具体来说未成年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五一放假期间是否还有工资
      我国规定的节假日是比较多的,而在节假日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不过一旦放假自然就不能上班工作了,有的劳动者可能就担心在放假期间自己没有工资。那在法律上,像在五一放假期间这样的劳动者是否还有工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五一放假期间是否还有工资《劳动...


·一、女职工有哪些
      一、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按照1990年1月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些禁忌从事的劳动除矿山井下作用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按该规定行使解除合同权,是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满30天生效。从第31天起劳动合同解除,用...


·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条件有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若工程这来那个存在瑕疵,则会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机关对工程的要求都是比较高的,国家机关制定了一些法规,以求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其中的一项法规,只有在检测合格后才可以投入市场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


·申请工伤待遇的时效是什么?
      申请工伤待遇的时效是什么? 时效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时效,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什么?
      在网上投简历或是到公司投简历通过面试之后,人事助理一般会给您一份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您都知道是保障劳动者利益的一份文件,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法律保障。那么,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一、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什么? ...


·试用期内主动提出离职发工资吗?
      试用期内主动提出离职发工资吗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该如何赔偿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该如何赔偿对于正处于产假期间、哺乳期间的女员工来讲,单位不仅不能随意辞退,相反还要保障其一定的待遇。那要是单位违法辞退哺乳期的女员工,此时该如何进行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哺乳期女职工公司能否辞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