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一直都是政府和普通民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质量高的建筑工程不仅能带来长远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能让民众更加放心。这个时候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包括哪些范围呢?下面由来为您解答。
质量标准  

它是衡量工程质量水平的尺度,也是控制工程质量的依据。中国对房屋建筑和构筑物的勘察设计、物资供应、施工安装和使用维修等环节,分别制定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包括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执行技术标准、工作标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不断提高。在各级管理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质量监督网,设置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建立质量责任制。传统的质量管理工作,侧重于事后检查,即根据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在工程设计完成后审核图纸,在竣工后检验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设计不得施工,不符合竣工标准的工程不得交工。为加强质量管理,要求企业自身的质量检查工作和政府监督结合起来。  勘察设计质量  
做好勘察设计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勘察资料要可靠、准确、齐全,采用的设计方案要有充分的技术经济依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要认真复核,做好功能、结构、工艺、经济和标准化审查,并组织有关方面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做到计算正确、数据统一、资料完整、图面清晰。已交付施工的图纸必须修改时,执行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签证制度。设计者在施工前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器材质量  

要事前按规定检查、验收所用的建筑器材和构配件,对不合格的材料不采购、不验收、不发放、不使用;定期检修机械、仪器、工具、器具,保证在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施工质量  

施工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平面布置。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规程,防止发生质量事故,对于质量影响较大或质量容易波动的关键部位,要注意检查。质量检查工作采取专业人员检查和班组自检、互检相结合,并实行隐蔽工程验收、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等制度。验收时按质量标准分别评定质量等级,不合格者不能交工。质量检查的结果记录成册,作为交工验收的必备文件,存入技术档案。如发生质量事故,必须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对重大质量事故,按程序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已经交工的工程,实行回访保修制度,及时反馈质量信息,研究采取改进质量的措施。  全面质量管理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建筑业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TQC)。它是 60年代美、日等国在统计质量管理(也称统计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以管理质量为核心,要求企业全体人员对生产全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诸因素进行全面管理,变事后检查为事前预防,通过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的不断循环,即PDCA循环,不断克服生产和工作中的各个薄弱环节,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全面质量管理的要点是:

①全面的即广义的质量概念,除建筑产品本身的质量以外,还应综合考察工程量、工期、成本等,四者结合,构成建筑工程质量的全面概念;

②全过程的管理,即从研究、设计、试制、鉴定、生产设备、外购材料以至产品销售等环节都进行质量管理;

③全员管理,即企业全体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参与质量管理,以自己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④全面性管理,即包括计划、组织、技术、财务、统计各项管理工作直至使用阶段的维修、保养,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由以上信息可知,勘察设计质量、器材质量、全面质量管理都在所需要检验与管理的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但是为了建筑工程能达到一定标准,减少因建筑工程事故带来的风险,这是一个必须经历的环节。以上是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范围的回答,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



·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工程质量合格是建设方对施工单位的基本要求,为了确保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防范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双方在签署承包合同的时候,往往要约定一个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方还会及时退回这笔钱的。那么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通过...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自签字生效开始,日后就必定会有终止的时候。当然,一般情况下需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才会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究竟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合同期限已...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基于对妇女权利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被开除,但不乏有些单位以符合辞退条件而将该怀孕女工辞退。那到底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如果怀孕的女工被辞退了怎么办?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


·一、工厂关闭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吗?
      一、工厂关闭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吗?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并不是只是做室外工作的才会受伤!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伤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的范围以及赔偿项目、标准,还有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内的工资结算。如何被评判为工伤的?工伤认定怎么认定法?怎么维权赔偿的?下面我们给您讲解一下,希望对在职朋友们和有需要的朋友们能够有所帮助。 一、...


·被辞退员工的个税怎么申报?
      被辞退员工的个税怎么申报?按劳动者收入的情况来进行申请,对于一些经济补偿是不用行申报的。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一)以...


·误工费与前三个月工资流水有关系吗?
      误工费与前三个月工资流水有关系吗?在一些车祸案件中:有的受害人拿到了误工费,有的没有;有的没有工作的受害人拿到了误工费,有的没有;有的退休或者离休老人拿到了误工费,有的没有;有的在校学生拿到了误工费,有的没有;.误工费赔偿为何存有差异?小小一个误工费,到底含有多大的法律知识,误工...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是因公负伤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是因公负伤的,为工伤,所在劳动单位需要对职工赔偿,在进行赔偿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包括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和伤残等级的鉴定,这些关系到具体赔偿的数额,对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来讲非常重要。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呢?关于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
      离职时每个人几乎都会碰到的事,工作离职时,一般都会办理离职手续的,那么你知道在离职时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有区别的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一、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


·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如果房屋使用已经超过保修期,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人们会找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这些装修装饰工程可以称为修缮工程。而我国建筑工程条例明文规定了各类工程的质保期,当然也包括修缮工程。那么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修缮工程质保期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