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

我国对于童工的年龄界限为不满16周岁,因此童工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于童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我国对于童工的使用是禁止的。在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生活所迫还是有很多未满16周岁的人,试图从事工作。以下我们就对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进行相关了解。

一、招工管理规定

公司严格贯彻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遵守商业操作规范标准。人事部在招工时,须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核对相片确认是无伪后才能登记入厂。

应聘人员一律应填写本厂制发的《员工档案表》,人事部核对填写内容是否与以上证件相符,如符合才可接收试用。

为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入厂手续的事件发生,新员工接收部门的主管必须重新检验证件。

二、企业如发现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或儿童,怎么办?

(1)公司任何人员或部门主管应立即向人事部报告;

(2)人事部不应立即辞退童工,以致他们可能陷入更加严重的困境;

(3)人事部而应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立即报告当地劳动局,尽快安排健康检查;

(4)若有疾病,应先安排治疗直到痊愈,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

(5)还要迅速按规定征求本人意见并派人将其护送回原居住地,要求父母亲或监护人签收,并由当地村级以上行政单位盖章确认,交回人事部存查;

(6)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厂方负责;

(7)同时动员其家属安排子女进一步求学后才能参加社会工作。必要时提供经济资助,使他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儿童年龄为止。

发现童工及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工,应耐心劝说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其工作与学校之间的往返时间及上学与工作的时间总和不超过10小时。由人事部编制《童工一览表》、《未成年工一览表》对童工和未成年工进行登记管理。

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区级劳动鉴定部门确定其伤残程度,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

三、如果公司使用了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公司严格做到:

(1)向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未成年工上岗证。

(2)不会置未成年工于工作环境内外任何具危险性、不安全或不健康的情况之下。比如,不能从事锅炉、搬运等工作。

(3)同时按时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记录所有未成年工的健康情况;在未成年工离职时进行去职体检,确保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后予以离职批准,若有需诊治的疾患予以治疗,待确认未成年工的身体恢复健康后予以离职批准。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工作满一年;

年满18周岁,距前1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四、档案要求

招聘员工必须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学历、工作简历、婚姻关系、出身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人及员工入厂日期、升职、调薪、培训离厂日期等。

公司与被聘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员工、公司各一份。

为避免公司内部误用童工及保障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的健康与安全,公司严禁任何职员携带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家属、子女、亲戚或朋友)进入公司生产现场。

对于企业在招工的时候就有相关的限制与规定。如果企业在招工的时候招到了童工且企业没有过错的时候,企业发现所招的员工为童工的时候,为了是童工处于能加艰难的情况是不能对童工进行辞退的,而是在保护童工的基础上进行补救措施。

·小学教师退休工资标准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放: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放;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放;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放。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


·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险费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险费是什么?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属于企业的管理费用。核算范围劳动保险费的核算范围,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等有关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还核算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


·最新的劳动法辞职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不管是员工想要离职,还是雇主想要解雇员工,用人单位及员工都有自己一定的权利,如果存在利益上的纠纷便需要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法辞职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


·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盖章子,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 3...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有哪些
      一、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根据200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保护包括:(一)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


·劳动争议调解总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总结内容是什么 一、年度工作总结 我院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个年度,我院共受理...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能不批准吗?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能不批准吗?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


·找工作的时候,税后工资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方面,在广大劳动人
      找工作的时候,税后工资是您普遍关心的一个方面,在广大劳动人民心目中,实际拿到手的钱才是实在的有保障的,那么,个税怎么计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规定。税后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后的实际发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五险...


·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
      施工工地人员较为集中,大多是来自不同地区施工队伍,且施工工人基本都是身强力壮的热血青年或中年人,容易冲动行事,聚集在一个工地上难免会因为意见不合,或者摩擦碰撞出现打架现象。那么,工人在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呢?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


·工伤鉴定什么标准可以申请赔偿?
      工伤鉴定什么标准可以申请赔偿? 工伤鉴定为一到十级,只要评残为十级就可以申请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苏州工伤鉴定结果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法律的普及,劳动者开始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在苏州工作时受了工伤,肯定得了解苏州工伤鉴定的标准,那么苏州工伤鉴定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苏州工伤鉴定结果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