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检察院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集资诈骗的新闻,您听到的也不少,集资诈骗的行为对于社会的损害是非常大的。有的朋友因集资诈骗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是法律对于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是非常严格的,集资诈骗罪检察院时间在反集资诈骗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目的就是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集资诈骗犯罪的有关内容。
一、集资诈骗罪检察院时间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见,我国刑法是以刑罚为标准来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第三条: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由此可见,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最后,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实践中,集资诈骗犯罪活动往往是打着“合法经营”的旗号,因此准确认定经营形式掩盖下的集资诈骗犯罪,有助于 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 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社会筹集资金逐渐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对应,集资诈骗罪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 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了非法集资且数 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 罪的行为实质所在。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我们已经在本文作了详细的介绍,检察院对于集资诈骗罪进行依法起诉,必须在规定的诉讼时间内提出,确保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当然法律对于集资诈骗行为的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目的就是通过法律来降低集资诈骗的犯罪率,给您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确保资金安全。
·过失犯罪有哪些类型2023
过失犯罪有哪些类型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
·侵犯商业信誉既遂怎么量刑?
侵犯商业信誉既遂怎么量刑?
一、 侵犯商业信誉既遂怎么量刑?
侵犯商业信誉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遗弃婴儿罪怎么判刑,构成要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自子女出生的时候就是代表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开始,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但是社会上存在着遗弃婴儿的现象也是不在少数的,目前刑法上没有单独的遗弃婴儿罪,但是遗弃婴儿的这种行为是极其恶劣的。所以遗弃婴儿罪怎么判刑,构成要件是什么?对此带来以下论述。
...
·在发生抢夺未遂要判刑吗
在发生抢夺未遂要判刑吗(一),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哪些情况下过失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过失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一种职务犯罪,二者的主体都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两种犯罪的区分往往需要较强的专业性。那么什么是挪用资金罪?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之间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否一样?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否一样?
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否一样?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招摇撞骗罪的概念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财务诈骗,而诈骗罪是利用各种的手段进行诈骗,
1、客观要件不同。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后...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2002年4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
·2023刑事诉讼法解释中第一章的内容是什么?
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我国在那么大的人口基数下实现国家的法制化治理十分不易。在这之中,刑事诉讼法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起到了十分重大的作用。了解一定的刑事诉讼法知识也很有必要。那2017刑事诉讼法解释中第一章的内容是什么?
2017刑事诉讼法解释中第一章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管 ...
·非法经营罪2023新规定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新规定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收养拐卖儿童罪构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收养拐卖儿童罪构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收养拐卖儿童罪构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被拐卖孩子收养的父母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