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失控定义的原因是什么?
工程质量失控定义的原因是什么?
作为工程建筑的人员都想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都想建设的工程质量达到标准,但是在现实中,因为人为、材料的投入、机械的使用等原因,很多工程质量都是失控的。对于工程质量失控,我们不仅要知道工程质量失控定义,还需要从多方面分析工程质量失控的原因,从而对症下药,找出工程质量失控的对应政策。
一、工程质量失控的原因
1、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建筑的设计工作需要诸多专业的配合,诸如设备专业、电气专业、装饰专业等,会出现交叉,各专业都以自身为基础进行设计会造成设计工作中专业之间的矛盾,这时若是会审不到位的话,就会对建筑工程的功能发挥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在一个工程项目立项之后,其建筑企业就会开始编制与设计任务书,任务书的设计是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建设单位并不重视任务书,设计单位仅仅按照常规来进行规划设计,这样在设计方案完成之后,往往会出现许多问题,无法达到想要的结果。进而影响到整个工程建筑的性能,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
2、洽商变更不协调
在实际的工作中,作为施工图设计的补充,洽商变更对于工程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建设单位进行洽商变更的时候往往视野局限,不能从建筑的整体功能来考虑,使得设施系统的技术要求被其忽视。若是相应的管理人员没有及时指出图纸中的问题的话,这些设计失误将影响工程的质量,难以实现设计的要求。
3、工程项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在现如今,很多建筑工程通过招标来选择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方,这常常会使得投标单位为了得到工程项目,故意压低报价,在施工建设中偷工减料,造成工程项目的质量不达标,招标单位形成恶性竞争,造成工程出现严重后果。施工阶段是质量问题出现的高发阶段,图纸没有进行深入的审查,往往把错误带到施工中去,从而为工程建筑带来了质量隐患。建筑材料成品也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若是不能保障施工质量的话,则很难对工程的质量予以保障,使得建筑工程的材料无法得到保障,进而使建筑工程的技术与质量要求得不到有效保障,埋下了很严重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比较混乱
我国许多建筑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比较混乱,主要表现为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管理不到位。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法、环节流程是否正确,包括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方法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材料是否满足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安全和具备可实施条件,施工环节是否满足节能和可持续,施工设备是否合格,施工用的电梯使用不规范,搭建脚手架质量不合格,施工塔吊安装不合理,施工用电不安全,施工防护工具缺乏,施工流程不符合标准,施工现场秩序混乱等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危害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
5、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的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未能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大部分建筑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对象主要为施工阶段,监理的范围窄,管理的力度不够,水平低,对施工中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的监理不到位,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监理单位没有完全承担起项目的全面质量管理责任,导致监理工作的部分缺失和效率降低,未能对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及整体质量进行有效监理。政府职责部门应承担的监督责任也有待完善,对于施工完成后的项目建设质量全生命使用过程尚缺有效管理办法和措施。
二、工程质量失控对应的政策
1、完善建筑工程变更的洽商机制
建筑工程出现变更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有着直接的重要影响,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图、建筑工程设计存在的问题,必须进行建筑工程的洽商变更来实现对工程质量的保障和维护。要建立建筑工程变更的洽商机制,以良好地沟通、以专业的退经更好地完善建筑工程变更工作,从而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保证。
2、协调建筑工程设计的各类矛盾
建筑工程设计是复杂的体系,相关专业、近似工种、交叉作业之间存在配合的需要,同时也存在矛盾的基础,要建立建筑工程设计的专业协调工作,使各类专业、工作和作业之间的关系得到调整,共同构成建筑工程设计的有机体系。协调机制要以科学性为基础,有效性的提升和矛盾性的控制为中心思想,实现对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更好地优化和促进。
3、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的保障体系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在建筑工程复杂度逐步提高的同时,建筑工程的质量目标也在随之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该结合工程施工实际和内外因素的具体情况,把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要点,及时与相关主体进行全面而深入地沟通,做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体系保障和管理保障,确保建筑工程技术与工艺的稳定应用,有效防范建筑工程质量失控问题的发生。
4、提升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的核心工作应该放在人员这一第一要素上,要以完善建筑工程培训机制来改善施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质,在更为全面和整体地了解建筑工程相关信息和知识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建筑工程技能与技巧,使施工人员能够真正按技术、按要求、按标准进行施工,达到对质量失控问题的防范,提高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效性。
5、提高建筑工程现场质量的监管力度
在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应由第三方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试验、检测,严把材料和产品的质量关,出现问题的时候一定要采取相关的、必要的检验检测措施,及时的进行补救,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质检部门将合同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为准则,严格控制施工原材料的质量,对施工工艺与工程维护等方面的项目质量进行严格审查,科学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工程质量失控是工程建设中常常出现的问题,毕竟工程建设作业量比较大,用时比加长、用地也比较广,所以有很多问题难易掌控,但是我们在知道工程质量失控定义的基础上,要积累总结工程质量失控的原因和对于的政策,如果是人的原因,就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如果材料的原因,就加强材料的监督等等,总之要多方面全方位的控制才可以减少工程质量失控。
·我们常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会好好了解一下相
我们常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会好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劳动合同中有一项是关于代通知金,这个通知金经常是用在辞职时。对此您对“代通知金的法律新规定是什么?代通知金的解决纠纷都有哪些”是否了解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代通知金的法律新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员工可以获取法定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定赔偿项目给予一些补偿赔偿金。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
·工伤认定后如何办理赔偿?
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受伤,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赔偿受工伤职员的相关费用,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就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
工伤认定后如何办理赔偿
?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工伤认定后如何办理赔偿?
用人单位有缴...
·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就用人单位来说,包括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应该了解相关的规定,并知道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
·劳动仲裁的结果什么出
劳动仲裁的结果什么出 一、劳动仲裁的结果什么出
发生劳动争议,走劳动仲裁道路的朋友千万不用着急仲裁结案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的话,一般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内结束。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过15日。
可以参考的法条依据是:
《劳动...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
·刚来外地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办理
视情况而定。一、换城市后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处理方式是:1、是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2、是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
·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在实践中,有些人员虽然是在工作中受伤,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呢?此外,您还要注意的是,即便您属于这些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对象,您还必须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才行。那工伤认定的法定时效是多久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
·脚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脚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
工伤赔偿需要依据工伤鉴定的级别来确定。
工伤鉴定或委托鉴定需在伤愈(医疗期满)后进行。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伤赔偿...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一、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劳动法》第六十三条,提及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二、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