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权益越来越被人们熟知,很多人对土地了解也不断的增加,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取得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一种有理有法的方式,也是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的人又一次的向其他人对这种有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价出让 出让用地使用权也是现在社会中比较 普遍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具体的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请随我们一起阅读下文。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二、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4、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而划拨是无期限的。出让都需要交出让金的,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的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了。5、土地出让的弊端:(1)出让年限过长,例娱乐、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如果随着土地出让加快,可以出让的地块也随之减少,那么几十年后,还有什么地可以出让。(2)出让方式中的拍卖、挂牌以价高者得的单纯形式,那么造成的就是有些土地价格抬高,虚高。最明白就是房地产业的,地王现象。土地划拨的弊端:把一些好的地块无偿划拨给了一些机关、企业,等到机关、企业搬迁、破产,需要处置土地时候,资产都流失了!
三、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就包括四种:

1、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
2、招标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投标内容由招标小组确定,可仅规定出标价,也可既规定出标价,又提出一个规划设计方案,开标、评标、决标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招标出让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
3、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
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它主要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利项目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予扶持、优惠的项目,采取此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引入竞争机制,不具有公开性,人为因素较多,因此对这种方式要加以必要限制,以免造成不公平竞争、以权谋私及国有资产流失。综上所述,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而是指相关部门将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出让使用者,国家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金由使用者支付,对于已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出让方式一般是国土资源的管理部门一般使用协议、招标、拍卖、挂牌者四种法定的使用权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而对于 地理位置比较优越而且周围环境优美的或这回报率高的土地,一般都会使用应招标和拍卖方式进行出让;其他的情况下签订协议进行出让使用权。


·离婚房地产评估怎样收费?
      如果夫妻面临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其中房产分割非常重要,若是一方要求卖掉房子,另一方要求保留房子,而房子又是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那么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评估公司来评估房产价值,下面我们就搜集了一些关于离婚房地产评估怎样收费的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


·承包地合同未到期想毁约承担违约责任吗
      承包地合同未到期想毁约承担违约责任吗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了方式有很多种。1、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补救措施,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土地只有六类土地一种:六类区片区片范围:金山街道、江南街道、西郊街道、三角镇、长沙镇、城北镇、西阳镇。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养殖水面;4...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多久发出拍卖公告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多久发出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公开拍卖前30天发出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自从上个世纪我国土地改革后,我国就一直实行着土地国有化的策略,国家拥有所有权,国民拥有使用权。在法律中,有着集体土地使用权这一条例,它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集体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在我国有些土地是可以抵押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是不会失效的,但是《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二、楼房土地...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厂房是违章建筑?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厂房是违章建筑?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厂房是违章建筑?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厂房是违章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因为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


·瑞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瑞金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瑞金市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土地:象湖镇、沙洲坝镇。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2465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2465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8451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862元/亩;未利...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 我们都知道,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是可以获得一定收益的,特别是土地所在地处于繁华的商业地段,地段越好预示着收益越高,但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可以随意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条件的相关内容,...


·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是什么?
      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是什么? 1、满足广州当地的购房资格。比如要有当地的2-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才行。有资格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暂住证,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等等; 2、贷款的话,还需提供广州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工资流水等等。 3、广州各地...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1、离婚家里的土地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