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现如今工伤越来越常见,而且工伤也分很多种,每种工伤的鉴定结果就不同。工伤简单的来说 就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 伤害。那么如果是脚踝骨折呢?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你知道吗?我们一起来看。

一、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属于十级里面的第34条款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以下51种情况之一者 ,可以认定为十级工伤或职业病。

(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瘫痕面积<30%;< p="">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p="">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 术后无晶体;(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以外,节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强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和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右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胁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复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复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复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二、法律依据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节选)

i)九级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j)十级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如果骨折后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如果没有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 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 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 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 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还有就是:

1.脚踝骨折工伤鉴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由此可见,脚踝骨折在工伤鉴定中属于十级伤残,但是首先应该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才能去做鉴定工伤等级,等鉴定结果出来只有买就可以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家对环境污染行为打击力度很大,但是仍然有不少企业违规操作,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发生这样情况,它们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民法典中,明确了环境污染责任,那么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环境...


·公司非法集资员工举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我国,虽然目前对于非法集资处于严厉打击的过程中,但一些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的非法集资案件并没有明显减少。一方面是因为非法集资有利可图,另一方面则是法律宣传的不到位。那么公司非法集资员工举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文章会为您仔细讲解。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


·公司欠薪老板跑路!工资找谁要?
      公司欠薪老板跑路!工资找谁要? 1、搜集有用的证据 劳动者一定要保存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对于欠薪的数额最好能以书面...


·各省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每到夏季七八月份的时候很多城市的温度就会达到最高点,在这时候,高温补贴显得十分的必要,并且高温补贴是由各个省自主觉得如何发放的,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总额这一问题,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相关问题。 一、高温补贴是否属于工资总额?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


·关于下班工伤认定标准?
      在工作中遭遇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关于“工作中”这一概念,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作中绝大部分人都不清楚,法律对此是有明文规定的,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情况,那关于下班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呢?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


·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三)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对不予受理的工伤...


·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如果发生意外,容易导致身体伤害,甚至危害生命安全,这种在工作中受的伤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否属于工伤,受伤程度是什么,这些都是需要有关部门鉴定的。有了工伤鉴定书后,受到工伤的劳动者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有着详细而又严格的标准,那么,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工伤鉴定标...


·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尊重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加班工资来进行支付,合同条款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为无效条款,自合同签订时该条款就无效。二、加班费怎么计算?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


·正常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正常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名誉既然是社会对于一个公民的各方面的综合评价,这种综合评价是公民长期以来生活作风、品德、才能和素养的客观反映,因此对于该具有客观性的评价,公民有保持这种评价的完整性、客观性的权利。2、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


·一、我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我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程序 1、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由(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2、公司应告知员工本人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 3、若公司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告知...


·辞退员工工资要什么时候发
      辞退员工工资要什么时候发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