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签订员工入职合同固定期限是多久

签订员工入职合同固定期限是多久
又到了毕业季了,毕业生最担心的就是找工作了。毕业生找到工作后,单位会通知其按时办理入职手续。这时候应当尽快签署劳动合同。合同对于员工而言,非常重要,那么,签订员工入职合同固定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入职多久员工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入职签署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5、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在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通常来说,企业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就应该签署合同。对于企业长期不签的,员工可以自行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一、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都有哪些规定?
      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给建设单位,保证金会在施工结束验收成功后返还给施工单位。此举不仅仅是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也是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一个约束。近年来,为了减轻施工单位的压力,国家一再调整工程保证金的缴纳比例,那么先行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都有哪些规...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政府需要进行一些公共工程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在市政工程施工完毕以后会有专门的监督机构根据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确认没有问题以后才能够正式投入使用。具体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


·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算?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


·工伤认定复议规定有哪些
      您在工作的工程中有可能会遇到各种的意外,那么工伤认定和赔偿就是我们所要关心的问题,那么我们有可能会对工伤认定不满,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提起工伤认定复议了,那么,工伤认定复议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带您看看。 一、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复议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


·工伤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期间,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不能提出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急辞吗?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急辞吗 可以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动合同...


·一、北京市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算?
      一、北京市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划依据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划依据是什么 工程在竣工完成以后,我国相关部门不仅会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但有些情况下也会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上的划分。因为毕竟我国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相关技术人员的水平都是不一样的,同样公路在修建完成以后,也会进行质量等级划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工作过程中
      工作过程中,难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人身受到伤害。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劳动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等。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有哪些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有哪些规则? 现实社会中为了生存,我们除了自己创业就是在其他公司上班跟老板打工,当我们在其他公司工作时我们就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上,当我们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怕被公司辞退、怕扣工资等,其实我国有中华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