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为了商议国家大事,我国每年都会召开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也会奔赴北京开会。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也是由我国法律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具体如何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代表法第二章全面地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完全相同,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也有所不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 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审议时,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 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对主席团提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提出意见。 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选举,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代表可以要求撤回自己提出的议案。 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 主席团、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主席团、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二、地方级人大会议期间工作有哪些?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 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审议时,代表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 代表可以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提出意见。主席团或者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选,代表可以对主席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上述人员的人选提出意见。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 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审议时,代表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询问。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发表意见。 代表可以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提出意见。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人选,并对主席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上述人员的人选提出意见。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的主要工作是不一样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就是国内各类大事,包括国家部分官员的任免,法律的制定修改以及审议人大代表们提出的议案等诸多工作。

·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
      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建设方在工程项目立项之前,得拿到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手续。之后通过和施工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工程项目概况、建设周期、工程款等重要事项。现在生活中,有的建设方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签署合同,那么未办理土地使用...


·受伤职工去哪里认定工伤
      受伤职工去哪里认定工伤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目前各地均设有行政服务中心,里面也有劳动工伤窗口,便于申请工伤。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不支付误工费怎么办
      不支付误工费怎么办 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该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公司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规定,协商不成...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停工留薪...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


·新员工入职只签一年的合同吗?
      新员工入职只签一年的合同吗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办理手续转移应该要怎么做?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办理手续转移应该要怎么做?社保的转移: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3、资料提交...


·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资 2、津贴 3、兼职收入 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


·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索要加班工资的时效是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鉴于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是多少
      一、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是多少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追诉标准是数额较大,而“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为六万元。 需要说明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