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债权受到侵害之后一定时间内债权人未能及时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将会获得时效抗辩权,债权人的主张就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时间
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二、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
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三、其他相关知识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如何认定?新规定列举了四种情形,出现这四种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四种情形分别为: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 式主张权利,信件或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适用其规定。综上所述,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这一问题的答案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详言之,当事人必须在一审期间提出,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再二审或者再审当中提出也是可以的。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被收购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被收购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


·公司债券投资有哪些风险?
      年公司债券投资有哪些风险? 2017年公司债券投资有哪些风险? 一、风险种类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


·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怎么清偿
      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怎么清偿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


·认购公司债券需要签协议,协议怎么写?
      认购公司债券需要签协议,协议怎么写? 债券认购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行长: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借条担保人的法律规定?
      借条担保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


·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一、 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 1、风险投资基金  2、产业投资基金   3、并购投资基金 二、私募基金购买债权合法吗?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公司债权债务的关系
      公司债权债务的关系 分公司债务与总公司关系 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 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有什么区别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有什么区别(一)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二)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


·资产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
      资产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 日常生活中,一些个人在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时,会通过向民间借贷机构借款解决。借贷机构为了确定借款人能够顺利还款,往往要求其拿资产进行抵押,可以是房屋等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双方会写一份抵押协议。那么资产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在遇到一些特定情况的时候,农户可向农村信用社申请无息贷款,用于生产生活。那么,向农村信用社申请无息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必须满足一下四个条件: 1、借款人家庭困难,需要有国家的支持; 2、借款人为...


·银行存单质押贷款利率的内容是什么
      银行存单质押贷款利率的内容是什么 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存单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