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河堤工程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一方人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河堤工程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一方人民的生命安全,所以工程的承包方一般会由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政府在确定中标者后,会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其需要签署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现在就跟着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河道改造工程等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工称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工程承包范围:

3、工程承包内容为: 河道改造工程的材料供应和施工以及该项目涉及的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和工程决算资料整理、递交等相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计价及计量方式

1、工程量计算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乙方提交的竣工图、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和工程施工中相关文件等作为计量依据。

2、本工程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中的相应项目按实计取执行结算,(含临时工程费)。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 年 月 日一20 年 月 日,共天。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1)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

(2)甲方未能提供施工条件或施工配合的;

(3)甲方要求停工;

(4)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的;

(5)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河道改造工程的质量验收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为止。

六、合同总价款:

金额(大写、约人民币),最终合同价款,根据施工图设计工程量、设计图纸外增加工程量及现场签证工程量结算。

¥:约 元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7天内签复,7日内未签复视为甲方认可该签证。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免费向乙方提供堆料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水、临电,乙方的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积极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扰,社会干扰及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合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

(3)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査和监督管理等。

(4)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5)乙方在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

(6)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乙方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人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8)乙方必须确保各种配备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河道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设计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进场时经甲方现场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字同意方可使用,甲方检验认为不合格的应在材料进场2日内向乙方及时出具书面意见,若甲方逾期出具书面意见或不及时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九、质量验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验收。

十、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的方式向乙方拨付工程价款:每月15号按当月完成工程量计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

工程完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并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97%,并按工程决算的3%扣取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运行一年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于10日内一次性付给承包人。

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汇到乙方指定账户上,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变更。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日期: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的签署方是政府以及中标者,中标方拥有该工程的承包权,需要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施工,在完工后,需要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若该工程投入市场使用后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是财物损失,发包方可以按照协议的规定要求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劳动局会为公司做假吗?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岗位上受伤的,应该属于工伤范畴,至于属于几级工伤,就得通过工伤认定才能确定。按照规定,各地区县的劳动局负责当地的工伤认定,收到公司提交的材料后,会在两个月内出具认定结果。那么,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劳动局会为公司做假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工伤认定...


·劳动者能随意辞职吗,劳动者能否随便辞职?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但反过来说,劳动者能随意辞职吗?要是劳动者辞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害的话,那么此时企业是否能向劳动者索赔?关于这个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者能随意辞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


·工伤是一件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有影响的事情
      工伤是一件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有影响的事情,对个人而言,受伤影响身体健康的同时影响生活,而对企业而言影响工作进程。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意思?在我国相关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意思? 工伤级别鉴定标...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一、去上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去上班出现意外算工伤,但是前提必须是因为工作的任务,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一些意外的事故。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按工伤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承应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工...


·解除劳务关系能讨要加班工资吗?
      解除劳务关系能讨要加班工资吗?可以讨要加班工资,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从员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损之日起,如果一年内不提起仲裁的,公司就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则不受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一年时间的限制,而是...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如何划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各个城市中也会建造起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那么在施工建造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该如何划分呢?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那么所有建筑物的使用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


·在当今时代,我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了,但是对于入职不久的员工
      在当今时代,我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了,但是对于入职不久的员工来说,关于劳动法中工资的一些规定还不是太清楚,那么在广东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一些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广东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童工可以去厂里做事么,有什么规定?
      童工可以去厂里做事么,有什么规定? 在商业或工业中雇用的未成年的工人,尤指违反禁止使用一定年龄以下儿童法令而雇用的。在很长一段时间,童工并不被认为是一个问题,当义务教育与儿童权利深入人心以后,这才成为一个广为争论的话题。那么企业在用人的时候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员工吗?
      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员工吗?1、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员工大会讨论或者通告员工的,员工应当遵守。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经单位警告...


·植皮与不植皮工伤鉴定方面有区别吗?
      植皮与不植皮工伤鉴定方面有区别吗? 这是要结合具体情况认定的,一般情况要依据伤的轻重来认定处理的,所以说鉴定的结果也一定是不同的,鉴定时要向鉴定机构提交病历的。植皮的情况可能鉴定为二至八级、十级伤残,实际结果由专业鉴定人员出具。为避免伤情变化影响结果,认定和鉴定有期限规定,当事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