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建筑大国,每年都会搞大量的公路工程,其中在南方地区,桥梁工程占了比较重要的位置。桥梁工程的质量影响到整个公路的使用寿命,建设方会按照质量验收规范对公路桥梁展开质量检测。那么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合格率=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组)数 /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点(组)数 ×100%

1、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2、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则该部位评为优良。

3、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二、公路桥梁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3、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由此可见,在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桥梁工程的质量验收从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逐级进行,其中评定的标准就是合格率。所有部位工程合格,桥梁工程合格,如果全部部位工程的合格率在85%以上,桥梁工程可以评定为优良。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建设方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维修,直至合格为止。

·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后,依据该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作出赔偿。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员工在工伤后刚好劳动合同到期,而此时公司又不与其续签合同,那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


·劳动合同限制离职可以么?
      劳动合同限制离职可以么?合同不可以规定员工不可以辞职,这是霸王条款,是违法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是多久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是多久?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兴修公路,导致地面水减少,也不利于地下水的收集,故而我国南方地区,各地都兴修水利,蓄积水资源。若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则会导致人员伤亡,为了及时处理此类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一、水利工...


·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一、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无补偿金和...


·单位不提供口罩员工能否拒绝上班
      单位不提供口罩员工能否拒绝上班?单位不提供口罩员工也不能拒绝上班,虽然《安全生产法》有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但是对于一般企业,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还有个别地方,比如北京、...


·劳动争议调解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拖欠工资补偿标准是多少?
      拖欠工资补偿标准是多少? ?拖欠工资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劳动法》规定: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


·法定同工同酬内容有哪些?
      法定同工同酬内容有哪些? 一、法定同工同酬内容有哪些?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


·单位工程验收结论由谁填写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该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单位必须自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要是不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则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一、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外地劳动力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现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按规定实行收费。 1、仲裁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取仲裁费。每案收费标准为300...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