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是确定好的,但日后可能因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再支付孩子抚养费,此时就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那么当事人需要具备怎样的情形才能减少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二)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
二、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育费
子女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变更,是指父母双方离婚时已经协议确定或经判决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或母任何一方要求增加抚育费或者给付抚育费的一方提出要求减少或免除抚育费。关于子女抚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离婚时,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决定的抚育费数额,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抚育费不足或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特殊的情况,因此必然要对其抚育费进行变更。所以,法律允许变更抚育费,但必须依法变更。(一 )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二)符合法定事由,法院应予支持。 变更抚育费必须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给予支持。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几种情况: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仅有此法定事由还不够,还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给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持。(三)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无论是增加、减少抚育费,父母双方首先应该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时,可诉请法院解决。(四)还有一种情况,要求变更的主体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即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育费或负担部分抚育费达成协议的,经若干时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育费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原告申诉的理由,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的判决。父母一方申请减少子女抚养费数额的,必须要有法定的情形才可以,包括父母的经济收入减少或者出现困难导致无法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而减少抚养费可以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深入了解。


·夫妻离婚能查到财产吗?
      夫妻离婚能查到财产吗?1、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产生严重后果,一般都会如实申报。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作了如下规定“离婚时,一...


·结婚一年多要不过能算诈骗彩礼吗?
      一、结婚一年多要不过能算诈骗彩礼吗?结婚一年多要不过不能算诈骗彩礼,彩礼是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习俗之一,所以不能够算是诈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此时夫妻离婚,结婚彩礼也是不能拿回,不过...


·一、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财产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


·目前在我国是否有骗婚罪
      如今有骗婚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受骗人的范围比较广,男的女的都有,而一般被骗的除了感情之后,往往还有金钱。有的人就认为骗婚的行为构成了骗婚罪。那么目前在我国是否有骗婚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按目前的法律,没有“骗婚”这一罪名。 如果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并不是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只要因为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此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过错行为,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不同的过错情况下,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 实...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一、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自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不再认可事实婚姻。是否有结婚证为判断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准。如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则属于同居关系。 当事人如果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则只能是自愿协商解除,法院不再受理以解除同居...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一、该怎么样证明是被胁迫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两个司法解释没有对其中的“胁迫”进行解释。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的...


·前夫要求减少抚养费可以么?
      夫妻在离婚之前,应该先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如果确定给女方,则在协议书中要写清楚,并明确男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来说,抚养费都是按月支付的,有义务的一方不能中断给付。那么,前夫要求减少抚养费可以么?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前夫要求减少抚养费可以么? 《婚姻法》第...


·一、婚姻中婚外情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婚姻中婚外情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分财产时有过错方会少分,如果能够协商,当然协议离婚更省事,如果协商不成诉讼会更公...


·一、登记一个月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要退还彩礼吗?
      一、登记一个月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要退还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来看,如果男女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双方离婚后男方主张女方退还结婚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一、孩子抚养费支付至多大就可以不必再支付了?
      一、孩子抚养费支付至多大就可以不必再支付了? 孩子抚养费支付至多大就可以不必再支付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分为下列三种期限: 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 第二种是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