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有哪些要求?

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买房子是件既简单又困难的事,对于建筑商更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影响着他们的收入,建筑之地的质量验收管理也是令人头痛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有哪些要求?下面由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吧。

现在建筑市场随着工程量清单的实行,留给施工单位的利润已经越来越少.施工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以质量求生存,为了企业能够发展下去,为了让用户满意,也为了今后能够避免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纠纷.施工单位应该下大力气抓好质量的管理工作,具体如何抓,如何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不同的施工单位有不同的施工方法.在工程开工前,要建立编制小组,在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预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控制核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以质量标准为尺度;坚持质量的全面控制.

1、建筑工程管理体系标准和原则是什么?验收要求有哪些?

它将资源与过程结合,以过程管理方法进行的系统管理,根据企业特点选用若干体系要素加以组合,一般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与改进活动相关的过程组成,可以理解为涵盖了从确定顾客需求、设计研制、生产、检验、销售、交付之前全过程的策划、实施、监控、纠正与改进活动的要求,一般以文件化的方式,成为组织内部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

针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了ISO9000族系列标准,以适用于不同类型、产品、规模与性质的组织,该类标准由若干相互关联或补充的单个标准组成,其中为您所熟知的是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它提出的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经过数次的改版。在此标准基础上,不同的行业又制定了相应的技术规范,如IATF 16949《 汽车生产件及维修零质量管理体系件组织应用ISO9001:2015的特别要求》,ISO 13485《 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 用于法规的要求》等。

ISO9001:2015标准是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TC176/SC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质量体系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管理系列标准之一。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2)领导作用;

(3)全员参与;

(4)过程方法;

(5)管理的系统方法;

(6)持续改进;

(7)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8)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2015版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原则包含以下7个方面。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2)领导作用;

(3)全员参与;

(4)过程方法;

(5)改进;

(6)循证决策;

(7)关系管理。

作为我国重点经济建设的建筑工程,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质量坏的建筑工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困扰,监督建筑工程质量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有关单位也在加强管理,上述只是说质量检查标准与原则,至于建筑工程验收,符合标准的建筑工程,有关部门都会在检查符合标准后验收的,具体还要看相关政策与具体情况。

·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我国的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都?
      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我国的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都有哪些做出了具体规定和政策,对于企业的职工来说,不管是一般员工还是管理层人员最好都要能够清楚的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样也有利于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公司的进步。下面由律图网为大家介绍一下。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 ...


·辞退员工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吗
      试用期不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指的“用人...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仲裁过程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仲裁过程是什么? 1、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


·一、法律规定多大年龄是童工?
      一、法律规定多大年龄是童工?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施工方一般还会与建设方签订一份质量保修协议,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负责维修。实践中有许多因工程质量保修所引起的纠纷,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


·工伤认定等级怎么认定
      工伤认定等级怎么认定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级工伤鉴定...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


·国家为了保证工程建筑的长久使用,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规
      国家为了保证工程建筑的长久使用,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规定。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尽可能的保证我们的建筑施工团队在施工的时候,保证施工质量,并且能够有效的保证建筑工程的长期使用。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最新要求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工作三方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工作三方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三方协议当中的违约金条款也有可能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有两方面,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就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


·患职业病的情形属不属于工伤
      患职业病的情形属不属于工伤 一、患职业病的情形属不属于工伤 职业病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