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后,要求交罚金,违法吗?

如果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后,公安机关往往会对其进行逮捕,以便后期检察院提起公诉,有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还会让犯罪嫌疑人交纳一定的罚金。很多人就有疑问,交罚金的行为违法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一下。

一、寻衅滋事被逮捕交罚金,违法吗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由我国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可知,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不仅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罚,还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后,交罚金并不违法,它是合法的。

二、寻衅滋事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构成寻衅滋事罪后,不仅会面临着牢狱之灾,还可能会被判处罚金,要是你正处于相关的法律纠纷中,建议你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律师,让他们为你收集于你有利的证据,以便后期诉讼时争取减轻或从轻处罚。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因交通事故赔偿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法院提供的资料有: 诉状、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证明(或工商登记资料)、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对方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保险公司的保单或承保证明、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以及你要求赔偿的所有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如医...


·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可以提车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可以提车吗1、交警验完车就可以放车,要扣车需要依法向法院申请2、交通事故的解决方式有调解和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建议伤者一方诉讼解决。3、事故车辆一般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该放车。除非对方提出财产保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吗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否赔偿吗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一般来说基于商业保险是不会给予赔偿的。除非购买的商业保险中,有约定因为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也需要做出赔偿。但是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机动...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


·助力车酒驾后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一、交通事故跖骨骨折伤残几级?
      一、交通事故跖骨骨折伤残几级?通常会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但是具体的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伤残鉴定是去司法鉴定中心做,现在有很多个体的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


·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几类
      我们发现,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在实际处理的时候有所不同,并且需要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可能都还不知道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几类,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几类 1、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


·车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车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否认债务为共同债务,则汽车也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


·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出现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对事故做一个综合的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也会依此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提供以下内容,希望可以让您对这个问题有进一步的了解。 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事故认定书 按照规定《事故认...


·什么地区会拍摩托车闯红灯
      机动车区域能拍到,凡是有监控的地方都能拍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罚款200元。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行列,违章和私家车一样,会被扣6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会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会判缓刑吗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