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么申请借据的司法鉴定?

生活中,无论是向他人借钱还是借钱给他人,都需要写一份借据,借据上面写清楚双方当事人、借钱的数额、时间等等,这样以后方便还钱或者是要债,但是即使有了借据,也难免有人为了逃避责任,在借据上面做手脚,篡改数据,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只能做借据的司法鉴定了,通过借据的司法鉴定就有可能还原真实的借据。
一、借据形式真实性的审查1、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应当审慎审查借据的真实性。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2、债务人对借据内容的笔迹或者签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补充证据或者反驳证据。法院应当根据双方提供的有效证据,结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对借据的真实性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二、借据的司法鉴定申请1、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司法鉴定材料。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明确下列事项: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基本情况;委托鉴定的事项、用途和要求;鉴定事项所涉及案件的情况;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目录和数量以及检材损耗的处理;鉴定的时限、费用及其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司法鉴定风险提示;争议处理等。三、借据司法鉴定的处理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借据是否真实的,双方均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双方均不申请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处理:1、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或者借据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的,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提供笔迹比对样本等鉴定配合义务。2、债权人提供的借据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具备一定的可信性,债务人对借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的,由债务人申请鉴定。3、经依法释明,债权人或债务人不申请鉴定或不履行鉴定配合义务的,法院依法裁判。对案情复杂、利害关系重大,不鉴定会影响关键事实准确认定或造成难以弥补的错误的,法院可以依职权委托鉴定。虽然借据签订是双方一起签订的,但是还是无法避免对借据真实性的异议,因此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拿借据到指定机构做借据的司法鉴定,根据借据的司法鉴定的结果来进行裁定,不过借据的司法鉴定结果如果不同意的,可以重新提供新的材料,申请重新鉴定,做借据的司法鉴定的材料一定不能捏造,要真实合法。


·哪些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个人借款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保证能够准时的还款。但是难免会出现借款之后还不上款的情况。所以我国法律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陈述了违约之后应当承担的责任。那么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都有什么?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都有什么 1、依照《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明...


·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且大多数存在与平等主体之间
      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且大多数存在与平等主体之间。为了维护市场秩序,需要具体债务由谁承担,债权由谁享有,一般来说,债权人和债务人会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关系。婚姻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比较特殊,无法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新婚姻法婚前的债务能否转化为共同债务? 一、现行...


·欠信用卡和万佣金还不上怎么办
      欠信用卡和万佣金还不上怎么办1、态度很重要,主动到发卡行当地卡部说明实际情况。一定不要躲避,否则银行会认为你在恶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额还款,也要尽量还一部分表示诚意。2、信用卡欠款出现以下情况可向法院提起诉讼:a、经其他催收方式催收无效,透支本息超过1000元的;b、掌握欠款客户存...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是可以的。按照《中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保证责任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保证责任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保证责任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特性,一是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或一方虽以个人名义举债但另一方同意的,二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活动的。担保之债不同于法定的夫妻共同生活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 甲方(贷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方): 机构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__________...


·可转换公司债券成本怎么计算?
      可转换公司债券成本怎么计算?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许多公司会选择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以使公司可以更好地发展。而发行的债券中就包括了可转换债券,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该公司的股票,这种债券也受到了许多投资人的青睐。那发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成本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一、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


·新婚姻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
      新婚姻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 一、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可以不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一、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公司以这种财产的房契或地契作抵押,如果发生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抵押的财产将被出售,所得款项用来偿还债务。另外,用作抵押的财产价...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