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盗窃罪必须判罚金么,盗窃罪是如何认定的?

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构成盗窃罪,不仅会被判处刑罚,还会被判处罚金。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如果犯罪嫌疑人构成了盗窃罪,是必须要判罚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盗窃罪必须判罚金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话号码或者明知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定罪处罚。

由上述规定可知,盗窃罪都是必须判处罚金的,只是说情节特别轻微的情况下,可能会单处罚金,不判处刑罚。

二、盗窃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盗窃罪的既遂和未遂是如何认定的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由上文可知,只要构成了盗窃罪,是必须被判处罚金的,但是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可能会单独判处罚金,不再判处刑罚。我们要提醒您,一旦盗窃罪罪名成立,要退还赃物,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争取减轻或从轻处罚。要是你还想了解更多,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要关押吗?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要关押吗?根据法律规定缓刑要关押,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就是说不关押。所谓缓刑,它实际上并不是一种刑罚种类。它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三年以...


·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358条第2款的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如果是初犯,且作案时间不长的话,一般一年半至两年的起刑点,再...


·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怎么认定?
      聚众斗殴的情节严重,可以构成犯罪。参与的人员会被处以一定的刑罚。我国法律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如果有较为严重的情节,在量刑时应予以加重,其中就包括了持械斗殴。但实践中,持械的认定却不太容易把握,什么样的情况构成持械在实际法院审理过程中又有各种不同的标准。我们为您整理了法律人士对聚众斗殴...


·容留他人吸毒罪缓刑需要哪些条件?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吸毒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如果一旦被发现了吸毒,相关部门就会给予行政处罚,而且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人也是会被判刑的,那么容留他人吸毒罪缓刑需要哪些条件?必须要是判处拘役或者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是放出去对社会没有什么危害性,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


·故意伤害罪赔偿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故意伤害罪赔偿认定,其实就是了解清楚此时应该对受害人作出哪些方面的赔偿。很多人都认为犯罪分子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就不用再赔偿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这是错误的认识。那么您知道具体该如何对故意伤害罪的受害人作出赔偿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经济嫌疑犯可判缓刑吗?
      经济嫌疑犯可判缓刑吗?经济嫌疑犯是否可缓刑,应当对其是否符合条件来进行认定,符合下列条件就是可以适用于缓刑的:(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


·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收到判决书之后的五天之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盗窃爆炸物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 盗窃爆炸物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盗窃爆炸物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


·容留介绍卖淫罪从犯是什么?
      容留介绍卖淫罪从犯是什么? 一、容留介绍卖淫罪从犯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1、《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