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是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的,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必须给予孩子抚养费,这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2017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呢?离婚后子女抚养费2017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综上所述,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问题,要根据父母和子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是工资的20%--30%。抚养费的支付方式要看双方协商,一般是按月支付。抚养费要支付到十八周岁为止,但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也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比较常见的,南京也不例外。为了保护被征地者的权益,国家机关需要在征收后给予被征地着一定的补偿,若公民需要安置的,政府也需要统一进行安置,生活在南京的公民拿到安置房的房产证之后,是否可以买卖安置房呢,也即南...


·离婚一方不肯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肯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应该如何写国家赔偿申请书
      这几年之间,司法制度的不断进步让我们体会到了申请国家赔偿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国家赔偿法的出台更是打破了过去官府从来就不可能向老百姓认错赔偿的这种传统观念。确认了国家侵权行为以后,申请国家赔偿的第一步是前后申请书,国家赔偿申请书开头是自己和赔偿义务机关的信息介绍,然后申请国家赔...


·一、离婚调解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一、离婚调解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 1、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


·夫妻婚后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果
      一、婚后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果 (一)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


·婚姻法中起诉离婚要申报财产吗
      婚姻法中起诉离婚要申报财产吗?起诉离婚不是必须要申报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


·离婚后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子女抚养费依据包括哪些
      抚养费通常是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通过这种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具体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同时我国法律中也作出了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那么子女抚养费依据包括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离婚没有抚养能力抚养权怎么判决
      夫妻双方结婚生子以后,那么抚养孩子将是双方共同的目标,并且抚养孩子本来就是夫妻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问题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所有的离婚案件在处理的时候,可能每个人遇到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比如说有孩子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自己却没有抚养能力,那么,离婚没有抚养能力抚养权怎么判决?...


·配偶失踪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配偶失踪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财产由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保管,如果配偶要离婚的,财产分割由配偶与失踪方的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


·老赖对子女包含什么影响
      对子女有有影响。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时,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对老赖子女会有一定影响的。老赖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法院会对老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等。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