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要定期进行核算,控制企业资产负债水平。财务部门定期会制作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个是企业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简要说明了企业当前的资金情况。那么,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范文告诉您。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企业概况

某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03年5月26日,同时取得某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某某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某某元;法定代表人:许某某;住所:某某县某某镇某某路投资大厦;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筹措、经营、管理某某县基本建设基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实施经营城市战略,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资、融资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项目经营和资本运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股权,经营管理双退国有企业职工福利性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经营);投资土地综合开发。

二、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以借贷记帐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5、坏帐核算方法:

对公司的债权不计提坏帐准备,发生坏帐时按实际发生数进行核算。

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与公司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确认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确认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固定资产折旧:按直线法按月计提折旧。

7、在建工程核算方法: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工程借款利息在工程未完工前计入工程成本,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当期损益。

8、无形资产核算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9、收入的确认:

(1)以商品房已销售,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2)以劳务已提供,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三、会计报表有关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元,其中:

(1)现金 元;

(2)银行存款 元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元

(1)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元,投资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2)担保公司债权 元

(3)某某产业园注册金 元 , 投资某某产业园

(4)某某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元,投资某某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固定资产(原值):期末余额 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元、 办公设备 元、交通工具 元、道路及其他 元。

5、累计折旧:期末余额 元。固定资产净值期末余额 元。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元。

7、无形资产:期末余额 元,是土地使用权。具体明细: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元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 ,其中:

10、应付债券: 元,省政府统一发行的债权置换

11、实收资本:期末余额 元,是某某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投资款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在企业财务说明书中,要写清施工企业概况,然后罗列会计核算办法及原则,针对施工企业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利润分配情况一一做出说明。这份说明书是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财务状况,把握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书面资料。

·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被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判定违法,之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恢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双方争议处理期间的工资也是要照常支付的。那么,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一...


·工伤期间原待遇绩效工资规定是什么?
      工伤期间原待遇绩效工资规定是什么?工伤期间原待遇绩效工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的发放这样类型的绩效奖金,工伤期间原待遇绩效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企业职工不幸遭遇工伤期间,劳动者的原有的工资待遇在停工期间,应当留薪,原有的工资待遇应该保持不变。劳动者在停工期间所应该被支...


·个人承包工伤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发包方应对受伤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有充分法律依据。如果是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那么劳动者应当先申请认定工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一、没有工作给多少抚养费吗?
      一、没有工作给多少抚养费吗?要给抚养费;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获取报酬,以此满足孩子的生活及学习需要。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后续补上,如果是存在突发情况实在...


·如果腿断了工伤赔多少钱?
      如果腿断了工伤赔多少钱?工伤赔多少钱,不是根据哪个部位受伤来确定的,而是要看工伤鉴定结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有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停工期待遇什么工作期间造成的工
      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停工期待遇什么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停工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是多少?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是多少? 一、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是多少?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


·一、由于打官司误工费由谁承担,规定是什么?
      一、由于打官司误工费由谁承担,规定是什么? 由于打官司误工费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打官司期间的误工费如果当事人能过证明自己是有正当工作并能出具相关固定收入证明那么该损失将由被告人承担,如果没有固定收入也可按照三年内的平均收入而定最终的赔偿金额。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一、会计劳动合同书里应该包含什么?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