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旧刑事诉讼法告知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虽然不至于一切都在百废待兴,但相对其他国家来说一切都显得不太完善。我国的政策、法律以及土地规划,城乡发展的相关法律都是从已经有过的实践和其他法律参考而来的,难免会有一些缺漏的地方。那么,我国旧刑事诉讼法告知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旧刑事诉讼法告知程序存在的问题

一、告知时间不明确
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告知程序的规定的很多法条,仔细推敲则会发现很多问题。如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法条中规定告知应当“及时”,“及时”究竟怎样去界定,在实践中司法人员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在缺乏行之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这种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性很大。再如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理由。”该法条虽然规定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告知义务,但并没有规定告知的时限,这样就很难保证被告知人诉讼权利不受侵犯。
二、告知方式不统一
刑事诉讼告知程序的具体履行方式对告知程序的实施效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告知,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唯一稍作规定的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该规则第36条第3款、第55条第2款规定,告知可以采取口头方式或者书面方式。口头告知的,应当记入笔录,由被告人签名;书面告知的,应当将送达回执入卷。虽然上述两条对告知方式的作了大致规定,但没有明确什么情形下该用口头方式告知,什么情形下该用书面方式告知。另外,该规则只能适用于检察机关,至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该如何进行告知,法律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如果告知程序的实现方式不能得到规范,势必会造成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履行告知义务的随意性,这将对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产生不利影响。
三、告知内容不完善

?
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对其他诉讼权利并没有要求进行告知。刑事诉讼法未规定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理由、性质进行告知,只规定了拘留、逮捕或进行搜查时,必须出示拘留证、逮捕证和搜查证,但是这些证件应包含和写明哪些内容,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规定和说明。这样的话,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逮捕、搜查时无法得知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理由及性质,对于其做好防御的准备以及辩护权的行使都有很大的阻碍。另外,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和财产权利来取强制措施时,无须告知理由和依据,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其他渠道可以知晓。事实上,司法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或者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根本不通知犯罪嫌疑人,扣押、冻结后也不向犯罪嫌疑人作出解释。
四、法律没有规定违反告知程序的法律后果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还屡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缺乏严密的程序性制裁机制。具体而言,由于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国家专门机关违反告知程序的制裁性后果,即使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没有完全履行甚至违反告知程序的规定,也不会得到相应的程序性制裁。这使得我国法律关于刑事诉讼告知程序的规定还停留在纸面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旧刑事诉讼法告知程序存在的问题,您可以仔细阅读一下上文,我们认为我国的刑诉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点。如果以后告知程序法律条文要进行修改的话,可以考虑一下从这四点来完善。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刑事案件抗诉的申请书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申请书内容是什么?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如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的,还应写明申请人与被害人的身份关系。 因不服___________ 人民法院(年号)刑初字第_______ 号刑事判决书,特提请贵院提出抗诉。 申请请...


·挪用资金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资金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法定理由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法定理由 一、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法定理由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


·刑满释放去哪领补助金
      刑满释放后不一定有补助金的,要看当地政策。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


·故意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对于行为人故意放火的行为,在我国也是会被认定为犯罪,但此时并不是人们说的故意纵火罪而应该是放火罪。此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具有故意,但要是处于过失导致火灾发生的话,此时构成的就是另外的罪名。那构成故意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赌博罪适用缓刑吗,是怎么认定的
      赌博罪适用缓刑吗?不少最后以犯赌博罪定罪处罚的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毕竟适用了缓刑,就可以不用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要想解决这个问题的话,还需要先了解清楚法律规定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然后对比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一、赌博罪适用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


·对于人贩子算不算绑架罪?
      对于人贩子算不算绑架罪?不属于绑架罪,这两种犯罪犯罪手段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有明显区别:一是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者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一切人,后者则仅指妇女...


·挪用资金罪还是合伙怎么处罚?
      公司等企业单位存在的前提是有独立的资金,能够独立的承担责任。为了方便企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的高级管理者有权处理公司的资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部分职员利用其职权挪用资金的情形,若挪用资金罪还是合伙怎么处罚? 一、合伙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


·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怎样的
      针对一些比较常见,同时也是比较重要的罪名,最高法和最高检往往会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这样在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法官才有具体的依据,作出的判决才会是更公平合理的。对于抢劫罪,我国也是制定了相应司法解释的。那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关于审理...


·人民法院非法拘留不能超过多少时间?
       一、人民法院非法拘留不能超过多少时间? 人民法院非法拘留不能超过最长一个半月。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 虽然大部分刑事犯罪都是属于故意犯罪,但也是有一些过失性犯罪,而由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因此一般对过失犯罪的处罚也就没有故意犯罪重。贪污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一种犯罪,那么一般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