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是什么?

由于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健全法律体系、建立法治社会的路上,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或多或少的会出现执法行为的不规范,使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受到侵害。这时,就需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那么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以下赔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
1、申请材料赔偿请求人需提交赔偿申请书;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赔偿请求涉及的刑事拘留、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相关处理情况的通知书、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以及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2、公安机关登记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收到书面赔偿申请的,应当予以登记。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书面赔偿申请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出具《国家赔偿申请接收凭证》,并注明日期,加盖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印章。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收到书面赔偿申请的,应当登记并于二十四小时内转送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或者口头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当场告知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递交或者提出。
(二)公安机关审查决定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自决定受理赔偿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制作《提交国家赔偿案件情况通知书》,通知所涉执法办案部门,并附送国家赔偿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涉执法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提供所涉执法办案活动的情况、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三)刑事赔偿复议
申请刑事赔偿复议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复议申请书;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的赔偿申请书以及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是否予以赔偿的决定书申请刑事赔偿复议。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进行调解,并将调解情况记录在案。经调解达成一致的,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载明调解过程和结果,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调解协议签署后,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规定作出复议决定。
(四)赔偿义务机关执行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以下方式执行生效的赔偿决定:1、支付赔偿费用的,由装备财务部门按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办理;2、返还财物或者恢复原状的,由所涉执法办案部门在二十日内办理,重大、复杂的案件,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3、造成精神损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由赔偿义务机关或者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人履行,也可以由赔偿义务机关委托所涉执法办案部门履行。以上就是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总而言之,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规定了国家赔偿的申请、审查、复议及执行,明确了公安局在国家赔偿中的职责。在申请国家赔偿时,需按章有序进行。

·部队公积金贷款多久能批下来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一个月左右审批下来。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银行收到客户名单;2、银行主动联系客户,或客户主动申请;3、银行收集材料,进行贷款审批;4、审批通过后,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5、贷款发放,客户按期还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企业和个人如何加强债权管理
      企业和个人加强债权管理的措施分三种:1、事前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对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2、事中管理。通过对债权债务进行分析,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考虑改进债权债务发生的管理工作,确定近期应清理重点,制定清理方案,将其中部分债权债务列作坏账,予以核销等;3、事后管理。可按照...


·离婚之前帮忙还的赌债可以要回吗?
      离婚之前帮忙还的赌债可以要回吗?赌债即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


·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
      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一、借款协议可以公证吗? 借款协议即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


·哪些情形下婚内债务协议无效
      哪些情形下婚内债务协议无效 一、哪些情形下婚内债务协议无效 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以欺诈...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一、区别 1、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一、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


·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
      有时企业或者单个想要通过融资或者借贷的方式获得投资资金,有时向朋友或者同事等借贷,但是也有不会少犯罪分子通过借贷的手段来到达非法集资的目的,甚至在借贷时也打下了相应的欠条,很多人这时就会分不清正常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差别了,那么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


·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吗
      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吗 生活中难免会和亲戚朋友之间有债务往来,借钱给别人自己就是债权人,借钱的人就是我们说的债务人,债权人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债权是一种权利,权利人是可以对其进行处分的,其中转让债权则最为常见。那么要是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


·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
      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 一、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各个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自有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