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产合同纠纷到哪里仲裁

房产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情况下,往往可以选择提取诉讼或者仲裁,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如果选择仲裁的情况下,应该去哪里进行仲裁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做出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产合同纠纷到哪里仲裁
关于房产合同纠纷的仲裁地点,首先要看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方式中有没有约定仲裁解决,如果有,到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房产纠纷仲裁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仲裁案件的受理应以双方自愿签订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2、一裁终局原则;
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实际上就放弃了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权利,而且无论哪一个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都是终局性仲裁,不存在上诉的程序。仲裁委员会办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可以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亦可约定由仲裁员两人和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仲裁庭或者独任仲裁员确定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房地产纠纷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和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2、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根据受理条件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将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3、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开庭时,仲裁员应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出示有关证据,依次询问当事人,并征询其最后意见,在此基础上,经过评议作出裁决。仲裁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仲裁房地产纠纷应制作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在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由上可知,当事人在房产合同上发生纠纷,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机构,则双方应该到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相关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要是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关于国营企业拆迁回建房的政策补偿
      关于国营企业拆迁回建房的政策补偿我国经济的发展,国营企业也逐渐在增多。为统一规划城市建设,需要对城市郊区农民原建住房进行拆迁,为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的居住用房,政府有计划地统一建房分配给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安排了回建房。那么关于国营企业拆迁回建房的政策补偿有哪些呢!我们将详情为您介绍。...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 赔偿书是在经济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一方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赔要求的文书。 与开发商协商 对于较小的纠纷或讲信誉的开发商来说,采用此种方式解决矛盾能获得较满意的结果。购房者在直接找开发商协商和解时,应注意...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个人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个人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个人购房协议有可能是无效的,需要根据没有房产证的原因分析: 一)因法律法规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为这些房子本身产权...


·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


·一、离婚协议书房子归女方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书房子归女方有法律效力吗?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


·近些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掀起一阵买房炒房的潮流,安置房
      近些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掀起一阵买房炒房的潮流,安置房,房改房,房屋交易市场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小产权房买卖纠纷问题,安置房产权转移纠纷问题。成都部分地区政府兴建了一批拆建安置房,那么对于安置房来讲,能否上市交易呢,是否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呢,成都安置房买卖有哪些风险呢? 安...


·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欺诈有哪些情形?对策有哪些?
      生活中人们为了方便,常常会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然而有时候会出现纠纷,这时候需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如何应对中介的各种欺诈行为。以下总结出来的房产中介八种典型的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欺诈及对策: 一、签合同不给正本 对策:签合同时不给签字方留存正本,或者干脆只签...


·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
      对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提起房产诉讼来解决纠纷,比如房屋买卖之类的纠纷。不过,人们在起诉时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实践中当事人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 打官司,首先要知道去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假离婚买房有哪些法律建议?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将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完全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那么其就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因此而取得的贷款购房资格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下面将为您介绍,办假...


·政府为了解决住房难得问题,通常情况下会通过国家财政集中购买或
      政府为了解决住房难得问题,通常情况下会通过国家财政集中购买或修建一批房屋,用来安置无力购房或租房的人。南京公住房准确的说是公租房,这类房子的产权在政府,但是以一种价格较低的方式租给符合条件的人。那么南京公租房的租赁标准是什么呢。 一、条件 1、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