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

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债权转让能否由受让人作出?允许受让人作为通知主体的实益。债权转让通知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错误清偿。因应现实需求,在保护债务人的同时,应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受让人所作通知应满足内容、方式等方面的要求,促使债务人产生合理信赖。合理信赖标准固然充分保护了债务人,但矛盾相伴而生:“合理信赖”对于当事人来说并非客观确定之标准,即使受让人提出的证据至为充分,债务人为彻底避免自身风险,仍有可能要求受让人请让与人作出确认或者交由法院裁决,程序上的拖沓似乎与本文所提“允许受让人通知有助于债权高效流转,促进受让人权利实现”之观点相冲突;换言之,如果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但结果仍是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需待让与人或者法院一锤定音,那么赋予受让人通知资格有何实际意义?澄清上述疑问,需对受让人作出通知这一行为的法律意义进行更为细致的观察。笼统地讲,受让人作出债权转让通知,意在使债务人受其拘束,但条分缕析,此种意涵可细分为三方面:其一,受让人作为新的债权人进行权利的宣示和主张;其二,受让人提示债务人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其三,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本文以为,这三方面的意涵反映了受让人在实现债权这一目标下的多种细分利益,但每种细分利益对债务人的影响并不相同,决定了法律保护受让人与债务人权益的平衡点当相应区别。首先,“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是通知对债务人施加的积极负担,其影响是造成债务人财产的减少,因而关涉债务人的核心利益,须对债务人予以充分保护。前文阐述的“合理信赖标准”着眼即在于此:在债务人未对受让人所作通知产生合理信赖之前,债务人可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其次,“提示债务人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是通知对债务人施加的消极负担,意在提高债务人对谨慎确定履行对象的注意义务。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至少不应肆意无视通知而草率地向原债权人履行,此为理性人之常情,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对债务人的内在要求,所以该注意义务不应以合理信赖为前提。具体来讲,受让人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即使债务人对通知存有异议,也不得轻易再向让与人履行,否则该给付不能消灭其对受让人的债务。就此而言,受让人作出通知具有保全债权的作用。最后,但可能最为重要的是,自受让人角度观察,通知是其宣示和主张权利的手段,而权利宣示和主张仅因受让人的自由意志发生与完成,与债权转让通知系为防止债务人错误清偿之目的无涉,亦与债务人是否合理信赖无关。这意味着,受让人作出通知,即生权利宣示和主张的效果,并取得与之相伴的利益。实践中,这种利益典型体现在诉讼时效上: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第1款),诉讼时效中断既属债权主张之后果,则不受债务人对通知提出异议的影响;也就是说,只要债权转让真实,诉讼时效中断的时点就应确定为受让人通知首次到达债务人之日,而非债务人对通知产生合理信赖之时。可见,允许受让人作出通知,受让人可取得两个时点之间的期限利益,而此无疑助益于债权的保障与实现。


·罚没款定额法律上规定是怎样的
      罚没款定额法律上规定是怎样的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行业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如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在200元到2000元之间。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要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那么如果债权人想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所允许?民间借贷债权转让有哪些特征?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总结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看看下文的分析。一、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所允许的?...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处理?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处理?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一、要式合同的定义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案件如何举证
      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那么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案件如何举证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本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本介绍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出资方): 乙方(借入方): 第一条:陈述和承诺 1、甲,乙双方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 2、协议任何一方在证券公司所开立的资金帐户、证券帐户,无关联帐户,无司法强制措施,也无其它或有可能造成本次交易...


·离婚前一方恶意举债如何办理
      离婚前一方恶意举债如何办理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


·离婚后对债务如何承担责任
      离婚后对债务如何承担责任(一)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职务及其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具...


·讨债技巧 —抓住把柄,攻其薄弱环节
      一般知法明理者会识时务而认账,但多数情况是对方厂长,经理似乎谁也不怕。仔细揣摸,真正欠债不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有一、二项要怕的事情。对方究竟怕什么,须根据不同形势不同性质对象的不同个性、环境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对策。...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不管是欠条还是借条,债权人债追讨债务的时候都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那要是欠条不小心过了诉讼期该怎么办呢?这些问题都是债权人需要了解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对欠条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贷,如果欠条成因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