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法全文重婚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近年来离婚率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有时会发现重婚现行的存在,对于此种情形,我们知道,是触犯了刑事法规的情形,需要移交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全文重婚的规定进行处理,那么对于重婚,会被如何处置呢?

一、刑法全文中对重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的构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二)客观要件

行为人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未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1、登记结婚很容易理解,关键是“事实婚姻”的理解?

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同居并符合结婚条件的,为事实婚姻;即使在94年2月1日后,只要符合结婚条件,经补办手续,其之前的同居期间,也视为事实婚姻存续期。

2、“事实婚姻”与重婚罪构成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可见,该解释只要求具备“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至于该同居是否是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并不妨碍构成重婚罪。

“以夫妻名义”是不是要求男女双方须以“丈夫”、“妻子”相称?实践中,不少重婚案件当事人根本不以夫妻相称,而是以亲友、秘书甚至保姆的名义共同生活,企图规避法律的制裁。所以一般认为“以夫妻名义”不能仅仅从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称谓来把握,这只是一个次要的方面。关键的是要从当事人双方的客观行为来分析判断。具体说来,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在一起吃住,是否共同劳动、共同生产,是否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是否有类似夫妻间的扶养扶助行为,相互是否履行夫妻间的其它义务。如果具有上述行为,即使当事人相互之间不以“丈夫”、“妻子”相互称谓,也是足以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3、构成重婚罪的几种情形

A、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B、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C、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D、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后又与他人登结婚;

E、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A、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

B、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要生儿子传种接代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存在重婚现象的,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谓重婚,也即有配偶却依旧与他人办理结婚,这与他人同居是不同的,此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人们检察院早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判断其是否满足构成重婚罪的要件。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要是离婚夫妻无法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协商一致的话,此时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而这种情况下,对子女的抚养费也是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那您知道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双方没结婚证能告重婚吗
      双方没结婚证能告重婚吗?1、有配偶者与他人未经结婚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是事实上的重婚。2、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一、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


·离婚不同意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我国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民更加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因为一些原因可能需要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配,有孩子需要分配抚养费,那么离婚不同意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


·女方想离婚分财产怎么分?
      女方想离婚分财产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


·婚后确诊躁郁症可以婚姻无效么
      婚后确诊躁郁症可以婚姻无效么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只有三种,即一方或双方重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由此可见,即使夫妻一方婚后被确诊患有躁郁症,也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


·离婚后孩子每月抚养费是多少?
      造成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并且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夫妻之间离婚所带来最明显的两个问题,就是夫妻财产的分配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问题。国家也为了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制定了相应的抚养费标准。那么,离婚后孩子每月抚养费是多少? 一、离婚...


·起诉离婚没钱请律师可以吗?
      起诉离婚没钱请律师可以吗 可以的。 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 起诉状; (2) 结婚证书; (3) 身份证; (...


·起诉离婚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只要法院依法受理了案件,那么就会进入诉讼程序。此时打离婚官司,就需要当事人实际举证。不过此时的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两方,那实际起诉离婚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子女成年后索要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父母离婚却让孩子受了苦,离婚后的一方如果拒绝给孩子抚养费,就会导致有抚养权的一方只能自己承担孩子的所有费用。当子女长大成年以后,意识到抚养费的问题后去索要抚养费,法律是支持的。但是,子女成年后索要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一、成年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在以下情形下成年子女可索要...


·判决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吗?
      判决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