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时效是多久,盗窃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盗窃罪虽然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但是犯罪分子构成盗窃罪后,由于某些原因没有被处罚,那么他的犯罪行为在经过了一定的时效之后,就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了。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盗窃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供您阅读。
一、盗窃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盗窃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也有特殊的情况,也就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样的情况下,其追诉期限最长为15年。
二、盗窃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1、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
(二)第一百一十六条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并视情节严重的程度,予以重处: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且盗窃数额为8000元的;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三)第一百一十七条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4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增加情形的,予以重处: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且盗窃数额为4.8万元以上的;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四)第一百一十八条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2、惯犯;
3、未全部退赃的;
4、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5、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6、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7、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未成年犯除外。
由上文可以得知,犯罪分子的追诉时效会随着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不同,法定最高刑越高,追诉的时效就越长,而盗窃罪最长的追诉时效则是15年。要是对此你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若涉嫌该罪,就要立案侦...
·刑诉法100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的发生,会给受害人带来物质损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在庭审阶段,受害人可以发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附带民事诉讼有专门的一个章节,条款也比较多,包括第100条。那么,刑诉法100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刑诉...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一、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行为 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故意杀人致死应该怎么量刑处罚
在故意杀人中,造成的最严重的后果可以说就是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即实际造成了人员死亡的结果。而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很重的,那此时故意杀人致死应该怎么量刑处罚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致死应该怎么量刑处罚
1、构成故意杀人...
·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一、暴力取证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二、暴力取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
·犯罪过程中的犯罪预备怎么判罚?
犯罪过程中的犯罪预备怎么判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
·刑法遗忘物和遗失物区别是什么?
刑法遗忘物和遗失物区别是什么?对我们来说,遗失物遗忘物两者单纯看起来意思差不多,但实际上却有着本意上的差别。“遗失物”从“无”到“无”,“遗忘物”从“有”到“无”,国家刑法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刑法遗忘物和遗失物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您区分三...
·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
刑事审判中,判决以后还有救济的途径,那就是申诉,《刑事诉讼》中对于申诉时效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
·2023醉酒驾驶怎么判刑
判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要看是否发生事故。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
·故意泄露个人信息报警的话泄露人会犯什么罪
现代社会发展的十分迅速,经济发展的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的通讯方式十分发达,但是也就很容易就会泄露个人的信息,有些人故意侵犯个人信息西来获利,很多人对故意泄露个人信息报警的话泄露人会犯什么罪这个问题有疑问,其实也不止报警一条路,下面就来介绍相关内容。
一、网上贷款泄露...
·行政拘留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行政拘留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吗?行政拘留不会提前通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