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集资诈骗公司法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您对于诈骗分子都是深恶痛疾,在我国刑法上规定了这样一种诈骗罪,叫做集资诈骗罪,这种犯罪是特殊的诈骗犯罪,它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的,但是承担责任的时候主要负责人也是需要承担的。那么,集资诈骗公司法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集资诈骗公司法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刑法规定,单位构成犯罪的,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定罪判刑。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罪、罪行有多严重,根据其本人是否负有直接责任及集资诈骗数额来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集资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01.5:

四十九、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

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首先我们想要告诉您的是,集资诈骗的惩罚原则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集资诈骗的公司法人将承担的责任主要是看在整个诈骗活动中起到的作用。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法律规定怎样?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法律规定怎样?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法律规定怎样? 一...


·私人企业职务侵占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位侵占六万元以上立案。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


·《公司法》隐名股东协议与显名股东签订了之后是否有效力?
      《公司法》隐名股东协议与显名股东签订了之后是否有效力?首先,协议对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关系的效力。我们都知道所谓协议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此份协议由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双方签订,其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约定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双方应...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当标明具...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将不会再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比例一般只会出现在买卖等普通类型的合同之中,而劳动合同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故此签署劳动合同时,一般未约定的违约金会是具体的数额,而不是赔偿的比例。二、试用期辞职要承担...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应当一致,公司章程修正案是指公司创建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而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是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而出具的书面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是怎样的? 根据...


·企业申报纳税流程
      按规定每个月的一号一般纳税人需要去税务机关服务厅办理防伪税控开票机的抄税工作,其中在十四个窗口的任意一个窗口都可以进行办理报税工作。不管走到哪里做什么,都是需要证明的,报税也不例外,需携带税控IC卡、增值税相关的发票以及发票明细表;抄税失败的话还要携带上个月开具的发票存根联进行补...


·对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要赔偿吗
      对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要赔偿吗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每个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组织机构和人员等由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管商议决定,股东会并不参与决策,只有当公司出现生死存亡...


·公司注册时间查询的步骤有哪些
      一家公司如果想要经营就必须去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注册,只有注册过后的公司才有资格进行商业活动,从而获取商业利益,对于我们许多公司来说注册时间的长短往往是自己市里的体现,因为有时间底蕴的支撑,那么,公司注册时间查询的步骤有哪些呢? 公司注册时间查询的步骤 1、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常见可使用的非上市公司融资办法有哪些
      常见可使用的非上市公司融资办法有哪些非上市公司通常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很多未上市工资面对融资问题一筹莫展,政府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建立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等,那么在国家政府的帮助下,非上市公司的融资办法有哪些呢?哪一种才更适合你呢?让我们随我们共同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