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

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

一些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企业资不抵债。在出现这种情况之后,企业可以通过改制的方式来扭转目前的书面,以获得新的生机。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多种,无论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会对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有一定的影响,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改制后的债务归属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企业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与职工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企业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所购企业法人予以注销的,对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买受人应当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公司中的股权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重新注册为新的企业法人,所购企业法人被注销的,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应当由新注册的企业法人承担。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以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二、企业改制的方式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一)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二)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

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

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

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

企业改制的方式包括了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它们在债务归属的处理上有所不同。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会涉及到企业改制,国有企业的改制要经过职工大会的同意,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需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债务1、连带债务:是指在法律规定下或者两个或多个当事人自主约定的情况下,基于同一原因产生的债务关系,其中任意一人可对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责任,一旦其中一人偿还债务完成,则其它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责任消失,然后各债务人内部之间各自承担部分相应的责任。这其中的各个...


·关于客户拖欠货款联络函具体格式是什么
      如果想要和自己的客户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的话,那在处理债务债权的这种事情的时候就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方法。比如说可能客户在接到货物以后长时间的没有将货款及时的打入指定账户当中,那么公司也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向客户下发催货款的联络函。可能当公司的领导将这个任务交给自己的时候,有些...


·欠多少钱不还可以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3、法院经合法送达、传唤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


·借款人死亡情况下如何确定借据签名的真实性
      借款人死亡情况下如何确定借据签名的真实性我认为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


·朋友的借条上担保人他父亲是否合法?
      朋友的借条上担保人他父亲是否合法?朋友的借条上担保人是他父亲是属于合法的一种行为,法院当中所规定的担保人必须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其他的并没有做出过多的限制,借条跟担保人没有写在一张合法,但是一般不会被按照有担保人来处理此借贷关系。必须写在一起才能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可要找当...


·欠款辩护书范文的依据有哪些
      欠款辩护书范文的依据有哪些 欠款诉讼书范文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一、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


·一、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一、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由赌博的一方个人进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