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哪些?

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哪些?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都应履行一定义务的一种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法律上规定的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可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那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哪些?它们有什么区别?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作一个详细地说明。

一、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哪些?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三大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1、主张权利人不同

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2、法律义务不同

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随附的义务。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前或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时,可直接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

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中主张权利。不安抗辩权人只能在合同履行前主张权利。

这几种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和方式是不同的。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为例,在一份双务合同中,如果双方互负债务,且该债务并没有先后顺序,应同时履行,如果一方未履行债务却要求另一方履行,被要求的一方可以行使该抗辩权拒绝履行债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关于货物运输的方式当中,公路运输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在货物运输的过程当中,双方为了确保货物的质量和交接问题,是需要通过书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作为依据的。在签订公路运输合同的时候存在一定的漏洞,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一份标准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如果有需...


·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哪些?在大城市打工的外地人,很多人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管是通过中介,还是和房东直接接触,都需要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条款中,租客要特别注意违约条款,其中对出租方违约责任、违约赔偿范围及违约金等要做出明确规定,那么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有哪些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规定好明确的时间,然后再进行签订,但是也有时候会遇到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情况。那么,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有效吗 约定履行不...


·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原则
      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原则生活中甚多交易难免需要缔约合同,以保障合法公正的权益。但已经缔约的合同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撤销。那么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哪方?其构成的条件是什么?遵循怎样的赔偿原则?为您解答。 一、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


·无限期合同与有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限期合同与有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类型主要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之为有期限合同与无限期合同。那您知道这两种合同主要有哪些区别呢?难道就仅仅是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不同?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吗,有什么样的特征和内容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吗,有什么样的特征和内容 一、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称承揽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称作定作物。承揽活动是人们生...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合同诈骗可以说是特殊的诈骗行为,此时往往发生于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而造成的损失一般来讲也是比较大的。与此同时,我国也专门将合同诈骗的行为规定为一个具体的罪名,即合同诈骗罪。那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量刑标准分别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是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


·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
      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权利,这是对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执行主体的基本要求。凡是国家法律、政策、计划要求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合同,合同性质决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要怎样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一、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 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