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过错一方能分到多少

日常生活当中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原因是有很多种的,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因为在婚姻生活中,一方有明显过错才导致婚姻出现了破裂。当一方有明显过错,我们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在判决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可能会稍微的有所不同。所以针对,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过错一方能分到多少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过错一方能分到多少?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过错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三、具体的财产分配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损害赔偿。通过以上的资料,相信您对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过错一方能分到多少的问题,已经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在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中,夫妻双方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一般会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但是针对在婚姻中有过错方的一方,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赔偿。但是夫妻共有财产分配的时候不会有着太大的出入。当然针对一些特殊情况的,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会有所不同。


·离婚财产分割二审会如何判决?
      随着现代人情感经历和认识越来越复杂,婚姻观也在不断改变,这些都导致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夫妻在办理离婚时需要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就只有走诉讼渠道,但如果一方或双方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可以选择继续上诉,那么,离婚财产分割二审会如何判决呢? 人民法院审...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新婚姻法是完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思路的,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早就已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的。尤其是在夫妻财产方面是成为了婚姻关系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的,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就跟夫妻财产是有关系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新《婚姻法》第18...


·协议离婚财产按照什么分配?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时候,就需要考虑离婚的问题了,对于离婚的话,获得您关注度最高的问题便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一般来说在离婚的时候,夫妻财产是需要根据相应的原则来进行分割的,那么协议离婚财产按照什么分配呢?我们为您解答。具体说来,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如下:(一...


·甘肃省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文是怎样的
      甘肃省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文是怎样的 甘肃省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文需要包括离婚双方的详细信息,区分原告和被告,并撰写诉讼请求,陈诉事实和理由。无可否认现在很多婚姻的破裂都是因为其中一方存在过错,包括出轨、家暴等等。此时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双方婚姻因被告动辄施加...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法包括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法包括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四要件是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属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的物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4、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l...


·诉讼离婚被告开庭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诉讼离婚被告开庭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一、诉讼离婚被告开庭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离婚后财产纠纷不可以特别授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也就是说,...


·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一、同居期间生子由谁抚养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虽不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所生,但子女无过错。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


·“骗婚”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骗婚”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男性骗婚。 (一)通过骗婚来骗财 男性多为自身经济条件差,年轻,相貌出众而且具有非凡的气质。其选择的主要是生活比较富裕、年岁比较大、离异、单身和有子女的女性对象,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获得国家认可的婚姻手续。他们并不在乎女方的容貌和年龄,目的只...


·离婚财产诉讼费谁承担,费用是多少?
      一段感情最好的结合就是婚姻,而一场婚姻的结束并不是感情的终结,而是一段新的感情的开始。所以希望您对于婚姻要有一个正确的观念。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难免的尴尬问题,那就是一段婚姻并不能好聚好散,严重的还会将婚姻问题弄上法庭,甚至还会对离婚财产诉讼费谁承担的问题,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