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

婚姻的破裂双方为了避免损失更多的利益就会选择离婚,如今是法治社会,因此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关于房产的分割以及房产的归属问题,房产有可能是也有可能是婚后购得,那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四、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房产是婚前所购就属于个人财产而如果是婚后所购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候一般秉着公平公正原则一人一半。


·购房网签合同一般多久下来
      购房网签合同一般多久下来?从签完房屋预售合同到网签合同下来的时间不会超过30天。《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


·望坛棚改安置房具体在哪里?
      望坛棚改安置房具体在哪里? 望坛棚户区的安置房一共有两处外迁安置房源; ① 距离望坛13公里的大兴瀛海可以提供1260套房源,均为两限房,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14500元价格购买(未含各类税费),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按照认购标准申请购买兴悦居小区奖励房源的,按照其申购...


·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通常抵押都是以不动产作为债务债权关系的担保,而这种抵押关系也是直接通过特别严肃的书面凭证来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的,除了要将债务债权关系落实在书面合同当中以外,现在房产的抵押比较规范的就是会出具抵押权证。下面本站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就是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


·发生的租房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租房纠纷是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


·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租出去的房子,仅仅是允许承租人在一定期限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所有权还是在出租人手上。因此,有的出租人此时就萌发了将出租的房屋抵押。那到底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本文将对你最详细介绍。 一、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


·农村房子继承如何过户?
      农村房子继承如何过户? 一、农村房子继承如何过户? 农村房子继承过户的流程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②办理房...


·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
      现在很多合同的内容都包含了违约金条款,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违约金并不能随意要求过高,那么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


·离婚房产有按揭法院能否强制拍卖
      一、离婚房产有按揭法院能否强制拍卖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


·租房看哪4证?
      租房看哪4证? 一、租房看哪四证? 租房要看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委托证明,还要了解下当地的条件。如果是中介公司,要查看中介是否与原房东签订了“房屋代理租赁合同”,合同中有没有写明房东允许中介公司代为租房,并且代收房租。 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房东简单介绍一下房屋周围...


·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婚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双方往往有共同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您都知道在离婚时可以将双方共有的房产进行过户操作,那么对未离婚的夫妇来说,如果有房产过户的需求,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这样的操作呢?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一、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


·遭遇一房两卖怎么办 一房二卖如何解决
      一房两卖的情况一般都是出现在房屋没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此时虽然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卖方还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而为了卖出一个更好的价格,就有可能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那对于购房者来讲,遭遇了一房两卖怎么办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遭...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