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智能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智能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不得不说,当今时代,科技已经在急速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在很多的建筑工程当中,我们都能看到一些智能化建筑,现在的互联网科技,对建筑进行一些新的改变,给建筑提供了好多新的性能。智能化建筑在收工以后也需要国家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验收才可以,那么智能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涉及到的术语和符号有哪些?

(一)术 语 :

1、系统检测 system checking and measuring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调试、白检完成并经过试运行后,采用特定的方法和仪器设备对系统功能和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给出结论。

2、整改 rectification 对工程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修改和调整,使其达到合格的要求。

3、试运行 trial running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调试和自检完成后,系统按规定时间进行连续运行的过程。

4、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 supervision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5、验收小组 acceptance group 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形成的、承担验收工作的临时机构。

(二)符号:

1、HFC——混合光纤同轴网

2、ICMP——因特网控制报文协议

3、IP——网络互联协议

4、PCM——脉冲编码调制

5、QoS——服务质量保证

6、VLAN——虚拟局域网

二、智能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应检查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记录;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时,还应检查设计变更记录和工程洽商记录

3、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4、隐蔽工程(随工检查)验收记录;

5、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6、自检记录;

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试运行记录。

(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作出检查结论,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三)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和工程洽商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的规定。

(四)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

师)作出检查结论,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表B.0.1的规定;

2、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的规定。

(五)隐蔽工程(随工检查)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师)作出检查结论,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表B.0.2的规定。

(六)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师)作出检查结论,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表B.0.3的规定。

(七)自检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作出检查结论,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表B.0.4的规定。

(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作出检查结论、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作出验收结论,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表B.0.5的规定。

(九)试运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师)作出检查结论,且记录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表B.0.6的规定。

(十)软件产品的质量控制除应检查本规范第3.2.4条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检查文档资料和技术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商业软件的使用许可证和使用范围应符合合同要求;

2、针对工程项目编制的应用软件,测试报告中的功能和性能测试结果应符合工程项目的合同要求。

(十一)接口的质量控制除应检查本规范第3.2.4条规定的内容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口技术文件应符合合同要求;接口技术文件应包括接口概述、接口框图、接口位置、接口类型与数量、接口通信协议、数据流向和接口责任边界等内容;

2、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修订的接口技术文件应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接口提供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可以看出,国家对智能化工程进行质量评定的时候,会有专业的人员对一些智能化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无论是哪一项现代化的智能设施,都需要符合其使用寿命和正确的安装流程,国家对智能建筑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时候,首先其智能化的建筑要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并且工程质量也一定要有所保障。

·婚后可以看对方工资条吗?
      婚后可以看对方工资条吗?婚后是否可以看对方的工资条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是否能看对方工资条,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你的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


·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多长时间做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多长时间做鉴定?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应该在1年的时间里提出做鉴定,因为从出事到工伤认定不要超过一年,这一年内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必须主动提出认定申请,否则权利将受到不利影响。《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


·一、投资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投资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投资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对于这个公司来说,它的员工从某种程度来来说也是一种受害者,员工他并不需要为这种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如果员工参与到公司老板当中的内部的非法集资的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的话,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依据《刑...


·茶楼使用童工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从事服务行业由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用人的单位很少会仔细核对员工的身份证件,因此使用童工的情况很多。茶楼使用童工,不管是否明知对方年龄不符合法律规定,都是会受到处罚的,只不过会根据情节是否严重来判断罚款的金额问题。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茶楼使...


·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
      职工工伤鉴定认定书下来之后,我们需要准备在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以继续我们的工伤赔偿过程呢?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或许您都比较陌生,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根据以下法律知识的指导做相应的调整,当然要及时和用人单位沟通,保证工伤赔付的顺利的展开。 工伤鉴定之后,拿到劳能力鉴定结论后,...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一、工伤人员退休前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人员退休前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人员退休前待遇与正常职员是一样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非法雇佣童工
      对童工的使用,其实在我国是有限制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童工,但如果是童星的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招录的。不过要是非法使用童工的话,自然要对单位作出处理。那么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
      基于对妇女权利的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被开除,但不乏有些单位以符合辞退条件而将该怀孕女工辞退。那实践中,女职工怀孕被辞退了怎么办呢?而要是单位想要辞退怀孕女职工,此时又该满足怎样的条件?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女职工在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