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是需要对受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发生了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那么承担的赔偿更多,但是还是有一个范围,那么交通肇事赔偿范围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肇事赔偿范围
(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这主要是指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益造成人身损害一般都要赔偿的项目。无论是致伤、致残,还是致死,凡是有一般赔偿范围内所列项目的费用支出,行为人均应赔偿。根据本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是本法规定的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但并未出现残疾或者死亡后果的,原则上行为人仅需赔偿本条规定的一般赔偿范围内的赔偿项目。这里需强调的是,本条所列举的一般赔偿范围内的赔偿项目仅是几种比较典型的费用支出,实践中并不仅限于这些赔偿项目,只要是因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都可以纳人一般赔偿的范围,例如营养费、住院费等费用。但前提是合理的费用才能予以赔偿,否则既会增加行为人不应有的经济负担,也会助长受害人的不正当请求行为,有失公正。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诊断、鉴定和调查结论,准确确定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对人身损害的赔偿要坚持赔偿与损害相一致的原则,既要使受害人获得充分赔偿,又不能使其获得不当利益。基于这一原则,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的赔偿,因一般都有具体衡量的标准,应当全部赔偿,即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这里的“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在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药费、治疗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具体数额。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在将来必然发生的医疗费,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计算和赔偿,所以本条所指的医疗费既包括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也包括将来确定要产生的医疗费。
(二)造成残疾的赔偿范围
对于残疾的赔偿范围,我国的立法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受害人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人、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对于是否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残疾赔偿金没有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则明确规定,受害人残疾的,除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但是没有明确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三者之间的关系。对此,理论界有不同认识,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同做法。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外,还应当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赔偿。根据本法规定,造成受害人残疾的,除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外,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范围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制度是指自然人因生命权受侵害而死亡,侵权人承担金钱赔偿责任的一种民事法律救济制度。对死亡赔偿的范围,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除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人等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除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外,应当支付丧葬费、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上述三部法律,均采取在丧葬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同时给付死亡赔偿金的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项目的列举,比法律明确列举的赔偿项目要更多一些。在本法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提出,我国法律之间以及法律与司法解释之间对死亡赔偿范围的规定存在不协调的地方,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完全一致,侵权责任法应予以改进和完善。本条在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借鉴国外做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除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应需要赔偿的范围,只是轻微的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需要赔偿一些汽车修理费,但是出现人员伤亡,那么赔偿范围就比较多了,所以我们建议去平台咨询在线专业的律师。
·一、临时牌照过期了出交通事故保险赔吗?
一、临时牌照过期了出交通事故保险赔吗?临时牌照过期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交通事故官司怎么打
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家为出行便利都买了车。由于车辆的大量增加而造成交通拥堵,开急车的情况,所以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诉讼来解决问题时,交通事故官司怎么打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要涉及现场勘验的结果以及一些证明,下面就随我们看看怎么进行诉讼。
依据《道路交...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近年来,大部分人的法律意识在提高,不管是申请专利还是商标的人数都在大幅的上涨。对于商标权人手里闲置的商标,不少人会选择出手,也就是进行商标的交易。那么商标交易会产生哪些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商标交易会产生哪些问题
商标买...
·上海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
上海人口稠密,车流量众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身处上海的人们有必要知道一些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以便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能够沉着应对。下面我们带你去了解一下上海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1%综合缴纳税款。承租人应当缴纳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费:100元/件,按双方约...
·个人的社会医保怎么交?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逐渐富裕,国家对于人民的身体健康保障问题越来越重视。现阶段,全国已经普及了家家户户购买社会医疗保险的意识。对于购买医保,很多购买者不知道办理步骤是怎样的,下面讲讲购买医保的相关条件,还有每个人的社会医保怎么交的问题。
一、什么是医保?
医保指社会...
·驾车逃逸重伤后有什么处罚
驾车逃逸重伤后有什么处罚如今,交通肇事案件变得越来越多,驾车逃逸的事情层出不穷。那么驾车逃逸重伤后有什么处罚有什么处罚呢?下面的我们就通过以下文章来给遇到交通肇事案件的朋友们来解释一下,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一、驾车逃逸重伤后有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
·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非常常见,虽说当前交通的管理已经非常严格,
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非常常见,虽说当前交通的管理已经非常严格,但是由于交通的复杂性以及个人对此的轻视,导致交通事故还是频频发生,每年有不少人死于交通事故,有不少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残疾,所以在平时生活中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那如果交通事故死亡抚养费怎么计算呢?交通事故死亡抚养费怎么计...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的具体赔偿情况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
·无责任人交强险赔偿是什么?
无责任人交强险赔偿是什么?针对无责情况下:1.如医疗费及财产损失,如已经得到赔偿就不能赔了。2.另死亡伤残是可以累加赔偿的,因为人是无法定价。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