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工程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注重细节,在施工结束后更要有相应的措施确保其质量是过关的。工程质量检验就是其中的一道程序,工程质量包括方方面面,检验起来也很是繁琐,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是我们分外关心的内容,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模板工程质量检验如何进行。


一、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模板安装完成后,浇筑砼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模板工程施工验收。 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1)模板安装是否符合该工程模板设计和技术措施的规定。

(2)模板的支承点及支撑系统是否可靠和稳定,连接件中的紧固螺栓及支撑扣件紧固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3)预埋件:预留件的规格、数量、位置和固定情况是否正确可靠,应逐项检查验收。

(4)必须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逐项评定模板工程施工验收。

(5)支架模板设计上施工荷载是否符合要求。

(6)在模板上运输砼或操作是否搭设符合要求的走道板。

(7)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是否有防护措施。

(8)垂直作业是否有隔离防护措施。

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砼.并作好模板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二、模板 分项工程 质量验收记录填写方法

(一)保证项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1、项对照模板设计,现场观察或尺量检查。

2、项现场观察检查。

(二)基本项目:

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墙和板(拱)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面为1处,板(拱)每间为1处,但均不少于3处。

1、接缝宽度合格:不大于2.5mm。优良:不大于1.5mm。

2、接触面清理、隔离措施


(1)每件(处)墙、板(拱)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不大于2000cm2。优良:不大于1000cm2。

(2)每件(处)梁、柱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不大于800cm2。优良:不大于400cm2。

(三)允许偏差项目:检查数量:同基本项目。其中1、6项各检查2点;其他各项均检查1点。

首先要确定质量检验内容,主要有八项内容,将所要检验的内容逐一检查后,将检查记录写入模板工程施工验收记录中,由此就完成了模板工程质量检验。在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具体方法可查看上文。

·劳动关系转入是否有补偿金,不同意转入怎么办?
      劳动关系的转出、转入在公司的日常的经营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业务外包的形式,而且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制公司,甚至是个体老板都同样会遇到劳动关系转移这样的情况,而且一般来说如果发生了劳动关系的转移那么就会涉及到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那么劳动关系转入是否有补偿金,不同意转入怎么...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金标准是多少?辞退补偿金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工龄越久补偿金越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物品都会有一定保质期,而对于建筑工程中的一些项目也同样是有一定的保质期的,当然在以前由于技术的落后,以及一些材料的缺失会到导致工程的质量保质期相对来说也是比较的短的,但是现在社会发展了建筑工程质保期又有了新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


·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是什么?
      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是什么? 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以单位工程量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及价格为核心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建筑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强制性计量标准和确定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


·说到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其实它是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式的,不同
      说到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其实它是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式的,不同的分类方式所分成的种类也是不同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呢?每一种建设工程承包方式的特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 (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1、...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工程项目审计是一个技术性强的工作,对项目从施工到完成验收整个过程进行审计,包括各类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审计过程必须要由专业的审计师来担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可供您参考哦。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


·劳动纠纷诉讼权利是否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
      劳动纠纷诉讼权利是否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劳动纠纷诉讼权利是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的,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关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之类的纠纷事件还是很经常发生的,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越是容易发生劳动仲裁事件,作为省会城市的南京一定也有很多类似事件,那么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为您解答。 南京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庭审...


·没签订劳动合同应得到什么补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应得到什么补偿 1、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


·什么情况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好多
      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好多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