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买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是什么意思?

关于买房以及土地使用权限一直是社会的关注焦点,尤其是雄安新区的划分又成功的提高了京津冀的房价。您在买房的时候一定注意到了40年、70年这样的产权字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关于买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的问题,另外还与70年进行了对比。
1.40年产权、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其实产权年限并不是您猜想的房子所有权归属的年限,在办理房本之后房子就是你的了。房子是属于你的,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这里的产权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40年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当房屋土地使用年限达到40年以后,那么业主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需要申请才可以,同样70年产权也是一样的。
2.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也有一些区别的,40年产权是指商住房,例如办公楼、商铺、写字楼这种纯商业房。商业房的特点是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是比较高的,而且不允许煤气入户以及使用明火做饭。70年产权是指住宅房,也就是老百姓住的普通住宅。其特点是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以及生活成本较低。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针对的分别是商业房以及普通住房,如果是投资的话选择40年或者70年都可以的,而如果是用于居住的话,那么就需要选择70年产权。
3.买房是买产权40年的还是产权70年的好?
1)税费、土地出让金:商用的房子交纳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要比住宅房高很多;2)按揭方式:产权70年:住宅首套房子首付至少2.5成,能够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或更低;产权40年:商用性质房子首付必须为总价五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使用商业贷款,商业贷款年限为10年,贷款利率偏高。3)落户上学:40年产权的商用房是不能够落户以及不划分学区;70年产区的住宅房可以落户,也可以划分学区。打算买房或者已经看好房子的朋友们,可以在签合同前注意一下有关买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和70年这样的问题,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未来的打算来选择合适的住房进行购买,而不是糊涂的购买了房子后期再来解决这些问题。另外,我们提醒您一句不要跟风买房,是否需要买房要根据自身家庭情况量力而行。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大家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随着今年来,网络借贷的兴起,不少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过借款。其中不免就有人动了小心思,考虑到网贷不会计入央行征信,就想借款不还。接下来,将和您分享关于欠网贷不还会不会判刑的相关知识。一...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是遗产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是遗产吗?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不算遗产,遗产必须是具有完全的产权,土地并不拥有完全产权,使用权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②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


·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还能卖房吗
      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还能卖房吗?可以卖房,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七条做了明确的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因此商品房在抵押后是可以销售的。1、土地使用权可...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永发街道办事处(高占屯村、双台子村)、   新城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区片价:80000...


·遗嘱公证处可以异地办理吗?
      遗嘱公证处可以异地办理吗?不能。《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


·地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地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所规定的如果要对土地进行使用就必须具有的证件,因为在中国只有国家和集体可以拥有土地所有权,自然人或者企业要进行生产建设要申请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是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不太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告诉您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规定。 ...


·公司注册地址造假的法律风险
      公司注册地址造假的法律风险目前开办公司的人员越来越多,资本情况参差不一。很多人为了节省开支会在注册地址这个问题进行造假,公司注册地址造假虽然目前看来节省开支,但实际上要背负很大的法律风险。今天我们我们就从公司注册地址造假来跟您谈一下可能的法律风险。 一、公司注册地址造假面临风险 ...


·国家制度中高速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国家制度中高速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根据省市不同和土地的类型不同会有一定的变化。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


·农村居民已拥有自建房土地使用权怎么申请建房?
      城市城镇内不允许个人随意建房,不少人选择在农村建起自己的房子,特别是原本就居住在农村地区拥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居民。有些居民已经拥有了土地使用证,要进行自建房还需要另外三个证件,要分别用不同资料去办理。那么农村居民拥有自建房土地使用权后怎么申请建房?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需要哪...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