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施工方一般还会与建设方签订一份质量保修协议,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负责维修。实践中有许多因工程质量保修所引起的纠纷,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中主要法律问题
1、建设单位未通知承包人进行保修,便直接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或虽进行了通知,但无证据证明。
此类法律问题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题,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维修费用的主张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原因也主要在此。笔者搜索的发包人的诉请被驳回的19个案例中,因建设单位不履行通知义务而被驳回的有18个。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维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的质量保修书也有类似条款。
质量保修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首先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到现场进行核查,确保保修时间和保修方案。发包人在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况下,擅自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以此判决建设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2、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无法判定
发、承包人因质量保修费用承担问题诉诸法院时,质量问题基本上都已保修完毕。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费用时,承包人往往提出维修项目超出保修范围,对维修工程量不予以认可,同时承包人也往往主张,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不在于承包人。此种情况下,因工程已保修完毕,再行由鉴定机构对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的问题的原因进行鉴定几乎不可能。发包人往往难以举证,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发包人最终不得不承担不利后果。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人解决方案
1、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径行安排第三方保修,保修费用是否概由建设单位承担?
此种情况下,法院应审查维修项目、维修部位是否属于发包人保修范围,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是否在于承包人,维修费用是否合理,不能仅仅因为发包人未履行通知义务便径行驳回发包人的诉请。
当然,法院在审查时,质量问题基本维修完毕,维修项目是否超出保修范围,维修工程量的确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是否在于承包人,往往都难以认定,鉴定机构也会因不具备现场条件难以做出鉴定。但笔者认为,该问题属于举证范畴问题,应由发包人举证,发包人举证不能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2、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无法判定时,是否概由建设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如发包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直接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对于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应由发包人举证。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发包人主张承包人承担保修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履行而未履行通知义务,由此导致承包人无法对现场核查情况,维修工程量和质量问题原因无法判定的原因在于发包人,举证责任当然在于发包人。
(2)如发包人履行了通知义务,承包人前来核查情况,双方对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存有争议的,应由发包人承担举证责任。
(3)如发包人履行了通知义务,承包人未前来核查情况并拒绝保修的,发承包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举证责任。
笔者认为,保修义务是承包人的法定和合同约定义务,在发包人履行了通知义务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虽履行义务但不符合约定,发包人委托第三方保修后,承包人对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及维修费用的合理性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由承包人承担不利后果。
3、发包人的风险应对
(1)合同应载明发、承包人双方的通讯地址,并约定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未通知对方,导致通知被退回,仍视为送达。一方按送达地址发出通知,另一方拒收的,也应视为送达。为便于双方函件的往来并提高工作效率,合同可以约定各自的电子邮箱作为送达地址,电子邮件作为送达方式。
(2)合同应载明发包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包人不来现场进行核查情况,并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保修,且视为承包人认可发包人在保修通知中列明的保修工程量,视为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在于承包人,维修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结算为准等。
(3)合同应明确约定发、承包人对维修工程量和出现质量问题原因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机制。从发包人的角度,可做如下设计:承包人接到发包人履行保修通知义务经现场核查情况,认为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不在于承包人,发、承包人可将争议交由监理单位判定。发、承包人对监理单位的判定有异议的,可由异议方在2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鉴定。承包人对维修工程量有异议的,可交由监理单位进行判定,发、承包人对监理单位的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异议方在2日内委托公证机构对现场进行保全,进而确定维修工程量。
质量保修流程的制定质量保修流程对法律专业人士来讲,并不复杂,但对发包人非法律专业的客服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来讲,把质量保修工作做好,则绝非易事。为确保质量保修工作规范、有效,发包人有必要制定质量保修流程,并作为公司运营管理制度,以防范或有风险。
原始资料和证据的搜集保存在质量保修工作开展中,会涉及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安排施工的第三人,甚至还会涉及到监理单位、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多方主体。资料也较多,相关资料主要有保修通知函、邮寄凭证、承包人收件证明、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向第三方的签证单、指令单、派工单等以及发包人与第三方的结算书、发包人向第三方的付款凭证、第三方开具的发票等。发包人应注重原始资料和证据的搜集保存,发、承包人一旦涉诉时,该等资料和证据将直接决定着案件的成败。
究其原因,是由于双方对各自的责任都未明确。工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建设方首先应通知的是施工方,如果施工方未到场维修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才可以通知第三方维修,而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施工方承担。同时,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还应对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排查,确定属于哪一方的责任,再按各自应承担的部分承担。只要所有的流程都按保候流程走,相信就不会产生这么多工程质量保候纠纷了。
·干满2年的员工被辞退怎样计算
干满2年的员工被辞退怎样计算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与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1、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l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二、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
·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
实践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种种理由对职工调换岗位,其中有些单位对调换岗位的职工还会有降薪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如果不能,那么职工如果遭遇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呢?此时作为劳动者,就应该了解怎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于加班费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新劳...
·工程上纠纷回复函模板?
工程上纠纷回复函模板?随着住房需求不断上升,人们对工程的热衷度也不断上升
,纷纷投入工程建设、软硬件安装等,随着工程参与率的不断提升,工程上纠纷量也不断增加,人们对工程上纠纷回复函更是一头雾水,下面请跟随一起来学习了解一下吧。关于项目工程的回复函有限公司:贵司来函惊悉!本项目签约...
·上海9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上海9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一、上海9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无法直接提供赔偿数额,但可以提供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
·昆山工伤鉴定时间需要多久
现在社会中,工伤出现也时有发生,需要申请工伤鉴定,等候劳动部门通知,则可以领取相应的赔偿。那么昆山工伤鉴定时间又是多久?我们将整理一些与工伤鉴定相关的知识,感兴趣的可以继续往下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昆山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1、发生工伤后申请鉴定的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
·什么是绩效工资
什么是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
·工伤鉴定已工伤认定的区别?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来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等问题,工伤鉴定已工伤认定是有区别的,在实际生活中要对工伤鉴定和认定进行严格区分来确定自己的利益。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
·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可以补办吗
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可以补办吗离职证明是你离职时公司开给你的退工单,如果丢了,需要办其他事,和原单位协商写个申请,让原单位补一份离职证明。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二、离职补偿发放条件按照现行规定,...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不管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还是劳动者提出的,其实这个时候都是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多数都是要作出补偿。那此时2018年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
·一、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后果?
一、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后果?
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的后果是: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项执行;有可能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如果涉及协商无效的事宜有可能需要进行劳动仲裁。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