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中国死刑犯的临刑是如何被处死的

在我国明确规定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共有将近五十个左右,只要是符合罪名的构成要件且情节严重均可判处死刑,最高法核实案件后就可以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很多种,从古代的砍头到现在的枪击、注射,那么中国死刑犯的临刑是如何被处死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中国死刑犯的临刑如何被处死

死刑犯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刑法修正案(八)》修正

1、减少死刑罪名取消1976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

(1)走私类: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金融诈骗类: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死刑仅留集资诈骗罪)

(3)发票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盗窃罪;

(5)妨害社会管理类: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2、限制死刑的适用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修正案第三条)3、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1)将《刑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修正案第四条)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修正案第四条)(与修正案第十五条的减刑条款对应)

由此可见,中国死刑犯的临刑基本上可以得到很好的待遇,允许罪犯和自己的家人在行刑前会面,交代后事。执行死刑的时候也大部分采取注射死刑等能够快速死亡的方式,尽可能的减轻罪犯的痛苦和心理压力,保证了他们最基本的人权。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吗?
      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吗? 一、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吗? 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虽然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但是在对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的时候,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自己管辖、侦查的案件都是可以进行条件审查的。保释可以暂时让犯罪嫌疑人获得自由,...


·刑事诉讼中有什么证据,刑事诉讼包括哪些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没有证据,就没办法认定犯罪事实,更没办法定罪量刑,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有什么证据呢?实践中,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证据才会在刑事诉讼中被采信,那刑事诉讼中证据如何采信?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监视居住地址在被监视者的住所,刑事拘留是在看守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


·网络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因此有的人也将开设赌场罪称之为网络开设赌场罪。那我国对网络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


·是不是诈骗90万自首能判缓刑
      诈骗90万自首能判缓刑吗?诈骗9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自首也不能判缓刑。因为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累犯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累犯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了的。 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主要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


·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怎么辩护?
      一、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怎么辩护? 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的辩护应该围绕以下几个辩点进行: 辩点一、犯罪主体 1.男子。强奸罪的主体原则上是由男子才能构成,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作为强奸罪主体的男子需已满14周岁,但是妇女利用无责任能力的男子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


·法院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一、法院对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判刑标准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条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或多次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侵占罪和盗窃罪都以他人财物为对象,都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观上都是出自故意,并都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这是二者的共同之处。但是,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


·殴打他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殴打他人一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


·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