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适用时间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适用时间“新婚姻法”,是国家在2011年8月12日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民法典》婚姻编解释重点内容1、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DNA鉴定技术被广泛用于子女与父母尤其是与父亲的血缘关系的证明。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全世界已经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DNA技术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多数意见认为,对亲子关系推定认定的规定符合社会常理,且便于实践操作。2、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曾作出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多数意见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贡献”一词不是法律用语,理解上也会产生歧义,审判实践中很难把握。经过反复斟酌,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予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4、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5、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但该协议是以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的。实践中,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在签署协议时可能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方面作出一定的让步,目的是希望顺利离婚。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翻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要求法院依法进行裁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翻悔的权利,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从文中可知适用时间是从2011年开始的,其中对子女抚养权,彩礼应否返还,夫妻债务处理,住房公积金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规定。《民法典》还规定了,婚前男方的财产在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不能分得男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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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还是没钱怎么办?经人民法院调查当事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如有恶意转移,可向人民法院,债务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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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收财产费吗?
达到了一定的额度就会按比例收取;
1、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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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约从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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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案件办理的判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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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会对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做出规定。有时候,双方会商定由一方自行抚养子女,这种情况在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离婚中比较常见。而通常情况下,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我们围绕这个问题,和您具体做个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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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的生效法律文书,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不宜直接将该法律文书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加强举债一方的举证责任,其应当能够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合意。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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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进行什么样的诉讼,其实我们经常看到的都是当事人本人出庭支持了诉讼的,但这是否就意味着打官司,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呢?要是属于离婚案件的话,此时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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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公吸毒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吸毒不会有离婚损害损害赔偿,吸毒的离婚财产分割,参照一般的财产分割处理。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
·离婚协议必须在纸质文件上写上夫妻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
离婚协议必须在纸质文件上写上夫妻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离婚必须签离婚协议,一般来说,都有模板的,里面的夫妻的基本信息是需要填的,只要填上的信息是本人独有的,比如身份证号码等等。因为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需要谨慎对待。在协议里边,必须明确的表明自各自都是愿意并且必须要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