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应注意那些问题?
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应注意那些问题?
新公司法的出台,意味着我们要了解其中的变更内容,才能让公司更有效,更高效率的运转。而股权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我们应注意哪些地方?其中有哪些法律依据?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股权转让一般可分为交易型转让和非交易型转让。交易型转让主要是协议转让,非交易型转让主要有继承、赠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等,本文主要就交易型转让情形展开讨论,同时留意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程序。
一、提交材料规范问题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相较旧的《公司法》相比,股东的出资额不再需要向登记机关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公司登记事项,也免除了原来的“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按照转让人、受让人与其他股东的关系不同,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股东之间转让部分股权(出让方仍保留部分股权)的应当无需办理变更登记,但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之间转让部分股权(出让方仍保留部分股权)的,由于只是股东之间的股权结构发生了改变而股东并未改变,这一变更不属于《公司法》所列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范畴。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也是《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旬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因此,依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东之间转让部分股权(出让方仍保留部分股权)虽然无需办理变更登记,但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
2、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由于转让人的退出使股东发生了变化,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处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应当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情况。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建议引导当事人选择提交股权交割证明
国家工商总局在提交材料规范中要求提交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二、从章程规定的问题
公司章程是对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的自治规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第七十五条“自然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提及股权变更从章程的规定。这些规定突出了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规范和调整作用,凸显了公司内部自治的自主能动性。
因此公司登记机关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审查提交材料反映的股权变更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还应审查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是否与《公司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相违背,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登记。
三、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这是对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效力取决于转让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出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转让协议依法成立,无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和考虑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四、对外转让,其他股东的知情权、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问题。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和性受到动摇,因此,公司法赋予了老股东很强的干预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同时,也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向不同意股东施加了购买义务,以保障股东顺利出让股权。因此,公司登记机关在办理涉及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应审查提交材料是否体现和保护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新公司法中,对于股东变更登记流程做出了改动,将股权转让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再划分成四个具体部分。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我们需要留意以上的与股东之间的关系问题,维护股东的权益,同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转让。
·没上市的公司可以转让股权么?
没上市的公司可以转让股权么?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可以转让吗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职期间股份是可以转让的,但一般是先进行内部转让,即内部股东如有人愿意出资购买,如果无人认购,或要引入外部股东进入,这时候需要股东会的同意,而且内外认购的股价是不同的,针对您的问题,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要...
·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由于小微企业资质偏低、缺乏抵押质押担保等因素,融资难、融资贵是全球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遇到的瓶颈和难点主要体现在:1、资渠道非常有限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机构融资条件复杂、手续繁琐、周期较长,金...
·公司法人财务负责人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是与财务负责人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而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3.有书面合伙协议;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5.有合...
·母子公司法律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母子公司法律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母子公司法律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产品质量的好坏决定着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一个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确保产品的质量,让顾客购买后有一个好的印象和服务体会。好产品会吸引大量的回头客,那么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又是如何呢?企业该怎么提高产品品质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方案,欢迎阅...
·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的性质。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分类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供货合同违约金有上限吗
企业供货合同违约金有上限吗企业供货合同违约金有上限。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一、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吗?
可以,股东可以依据上市公司章程,起诉该上市公司的情形有:
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现代社会,企业单位录用员工都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会规定试用期之类的。但是有些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到期后可能不续签,这对员工一定会造成损失,那么员工的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集团公司
1、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