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

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形,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实际中还会出现原债权人后悔转让债权,要求撤回债权转让,那么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可以撤回,但不能随意的撤回。我国规定债权人拥有撤销权,撤销权属于撤销权人享有的民事权利。二、撤销权成立的要件1、客观要件(一)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另外,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7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规定予以撤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例如结婚、收养或者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者承认等,不得撤销。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提供劳务的目的的民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已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三)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历,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本旨得到满足。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2、主观要件(一)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历状态为已足。(二)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已经认识到了该行为对债权损害的事实。至于受益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债权人的意图,或者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不再考虑之列。(三)转得人的恶意。在有些立法例上,定有转得人。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取得权利的人。债权人是可以撤回债权转让的,但是不能随意撤回,因为这可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所以,债权转让的撤回是有限制的,具体是如何操作的,我们建议您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


·客人欠钱不还也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人欠钱不还也不接电话怎么办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债还不起怎么办(一)、欠债人无力偿还: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权人也向尽早拿到欠款。...


·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可以吗?
      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可以吗?1、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也是可以的,借款人在书写借条上将自己的名字写成了小名、曾用名或者亲戚朋友习以为常的叫法,导致借条上姓名是与身份证不一致,在双方无纠纷时无所谓,一旦发生纠纷就会非常麻烦。2、借款人认可债务的,则借条姓名书写问题不会对案...


·有效的借条是怎样的
      有效的借条是怎样的 一、有效的借条是怎样的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


·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您在工作的时候,对于公司的公款,私人是不可以进行挪用的,关于这一点,在我国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约束。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是有一些违法分子不尊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公款进行挪用,这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私人公司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1、协商处理。 2、调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债务纠纷在民间很常见,涉及的数额通常比较小,但是比较复杂,法院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时间耗费较长。虽然处理债务纠纷还有和解法、仲裁法等,但有一些人也不得不去法院进行诉讼。那么,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这会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请听我们给您讲解一下:一、债务纠...


·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
      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生活中,有欠债或是别人欠你债的情况不少,人有不测风云,有时候都会有着急用钱而钱不够用的时候。这时,就会出现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的情况,那么这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呢?到底我们应该怎么做呢?会为你解答。一、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约定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债权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前偿...


·女方欠钱不还女方死了怎么办
      女方欠钱不还女方死了怎么办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的继承人作为起诉的被告对象,继承财产开始后,死亡的债务人的一切财产归继承人管理,继承人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也要参加诉讼。还有就是找到担保人,欠款人死亡未能偿还,遗产又不够抵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民事诉讼自认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如果说其中一方对于另一方提出来的相关诉讼请求既不提供与之相反的证据又不进行辩驳,实际上这种阶段在法庭上就是属于自认了,所谓自认就是自动承认对方的举证是真实的。而且,民事诉讼自认条款也不是一两句就能解释完毕的,例如就规定自认这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才具备法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