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也就是农村地区的农村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我们知道,在城镇地区,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个人和单位对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过户等手续的办理中都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那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我们通过以下文章详细说明。

一、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

(1)转让方必须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例如,转让房地产,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2)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4)办理过户登记。

(5)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6)受让方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7)受让方使用土地的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将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后,作为资本出资或入股,用于合资、合作、联营等,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应注意:

(1)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作价。但是,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土地使用者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合作、联营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发生转让,不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向公司、企业法人投资或者与他方成立公司、企业法人等,则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土地使用权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注意: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应随之抵押。

(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3)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五、土地使用权出租。

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应注意:

(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农民对该处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在办理一些手续时,也都需要出示土地使用证。同时,如果国家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农民也可以依据土地使用证获得应有的赔偿。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农业设施项目建设方案、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设施农用地复耕保证书、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委托补充耕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选址位置图和平面规划图、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


·土地使用权被征收有补偿吗?
      土地使用权被征收有补偿吗?首先,《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应当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上述条文中所提到应当对土地使用权者进行补偿并没...


·深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深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深圳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深圳市农村房屋拆迁需要掌握哪些知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给您准备的相关...


·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
      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像农村宅基地就属于集体土地,农民要想使用宅基地,就得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办理好土地使用证。有的村民办好集体土地使用证后,想增加其法律效力,于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么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各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会收回公民依法得到的土地使用权的,若土地上有附着物的,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我国各地的各类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


·犯罪既遂未遂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一、犯罪既遂未遂的区别在哪些地方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


·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人口众多,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土地的使用规范及注意事项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在土地的使用方面也会有很多限制及规定。在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程序的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


·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
      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 土地的流转是近年来比较热门的话题,很多地区也都出来了相关规定为土地流转进行约束,确保土地流转规范。但是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都有哪些,您可能了解的不是很全面,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必须要确保土地的性质不发生改变,确保土地使用合理,这一切都离不开严格的...


·规定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规定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五十八条: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


·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收回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为了防止征地事件的发证,各省市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焦作解放区位于河南,故而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河南省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信息。 一、焦作市最新...


·农村修路占地不同意行吗
      如果修路协议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同意方案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