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是解决刑事案件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所制订的法律。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这几个司法机关,针对刑事案件的办理,这些司法机关都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不能有违法办案的行为,刑诉法第30条对此也作了规定,那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的规定。

司法人员代表国家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公正无私地处理案件,特别是不能与一方当事人有不正当的关系。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请客送礼的,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就可能使案件得到不公正处理,甚至出现徇私枉法、出入人罪等严重违法现象,还会给司法机关的威信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因此,诉讼法规定司法人员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或接受其请客送礼的,除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注意,当事人因上述事由申请回避的,必须向决定机关提出确切的证据。

二、办案人员回避的方式

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

(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

(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不能与案件中的相关人员有见面、收礼等行为,如果这些工作人员有违法办案的行为,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法律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而存在的,违法办案使得案件失去公平,对于案件中的相关人员来说是有失公平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怎样申请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律师?
      法律援助是指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根据申请或者指派为那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无偿的法律服务。国家通过向这些经济困难、缺乏能力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可以平等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真正的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有申请援助和指定援助。申请援助...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成立诬告陷害罪最主要的一点是在目的上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就不能成立诬告陷害罪。成立诬告陷害罪最基本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侵犯的对象,诬告陷害罪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


·醉驾刑事责任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醉驾刑事责任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众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跟国家经济的发展这都是同时在进步的,可是由于社会的多种因素目前生活当中的针对抢劫罪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相对于抢劫当事人的财产,大多数的抢劫的方法都是非常的暴力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也就是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抢劫罪的时候要严格遵守的。 ...


·捡到加油卡使用有罪吗
      按法律上来说,已经犯法,这种行为直接认定为非法占有他人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所以,我国民法原则规定:只要有不当得利的事实存在,就必须予以纠正,不需要追问当事人的主观意志...


·拒不认罪增加的刑期有法律依据吗?
      对于拒不认罪的解释就是在法院的判处决定中犯罪嫌疑人对于判处的罪行不承认不接受不供认的态度就是拒不认罪,那么法院在对于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时的处理方式是什么,会增加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吗?对于拒不认罪增加的刑期有法律依据吗?您一起来解决一下。 拒不认罪增加的刑期有法律依据吗? 对于拒...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位高权重。表面上我们看见有些人风风光光的,但是实际上权力越大,所处的位置越重要,那么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比较多的。国家公职人员也是如此,我国既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同时也不允许存在玩忽职守的这样一种行为。下面我们就...


·刑事申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申诉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申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事案件申诉适应用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也适用于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的救济。主要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


·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


·刑事案件辩护程序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辩护程序包括哪些?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