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也是要得到保障的,因此单位不能借口对方属于未成年工,就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而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也不允许单位安排一些比较危重的工作给未成年工作,那究竟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所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8、矿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代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及守林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二、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

1、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企业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必须书面记所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工资的清单。

4、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至少应每月支付一次。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5、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6、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7、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未成年工本质上还属于未成年人,其身体可能还在发育,出于对其的保护,法律规定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上述十五类工作,当然还要安排未成年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才行。自然,出现单位不支付未成年工工资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此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薪级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元) 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元) 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元) 中教二级(小教一级)岗位为十二级(590元) 中教三级(小教二级、员级)岗位为十三级(550元) 2、薪级工资 注:共...


·因疫情原因被居家隔离算旷工吗?
      因疫情原因被居家隔离算旷工吗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者政府明确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就是说作为劳动者无需购买自行购买口罩。如果因为劳动者购...


·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可能有一些法律知识比较健全的劳动者也知道,公司在刚开始和自己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候,一个月之内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支付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的。同理,这部分职工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一、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任何类型的工程都是有严格的质量标准的,为了确保质量标准,也会出台相应的管理和鉴定办法。公路工程也不例外,国家对于工程工程出台了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明确了鉴定的途径和依据,对于合格的标准进行的明确,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具体的鉴定办法的内容。 一...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在我们进行确定劳动关系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
      在我们进行确定劳动关系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除此之外,在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那么,您对于判刑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都是了解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条件的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判刑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1、...


·劳动法规定过年多放的假扣工资吗
      劳动法规定过年多放的假扣工资吗?不扣,国家规定的假期内或工厂在国家规定之外延长放假时间的,不应当扣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


·定期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定期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一、定期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劳务派遣劳务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劳务派遣劳务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劳务派遣劳务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


·投标书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算?
      投标书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算?建设项目提取和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是按照不同工程项目分类的月平均农民工人次和工期综合考虑。具体计算公式为: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


·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该怎么写?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雇佣了劳动者他们之间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关于劳动关系的纠纷不少,特别是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在劳动期间发生工伤的劳动者,为了能更好的进行理赔就需要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那么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该怎么写呢?下面就由...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