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因此要是有自然人或者单位需要进行开采的话,那首先要取得相应的采矿资格才行,否则就会构成非法采矿,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非法采矿罪。现实中,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此罪,需要看是否符合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构成内容。那到底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非法采矿,即无证开采,是指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虽有采矿许可证,但不按采矿许可证上采矿范围等要求的,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包括国营、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中作出非法采矿决策的领导人员和主要执行人员以及聚众非法采矿的煽动、组织、指挥人员和个体采矿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出于故意。其主观目的是为获取矿产品以牟利。
二、非法采矿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无证采矿的行为
无证采矿的行为,即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的。根据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不论是国营矿山企业,还是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都必须经审查批准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凡未经合法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均视为无证采矿行为。
(二)擅自在未批准矿区采矿的行为
擅自进入国家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他人矿区采矿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国有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实行有计划开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矿区内采矿。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所谓“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指对国民经济建设、高科技发展具有特殊重要价值,资源严重稀缺,矿产品贵重或者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明显优势等,在一定时期内由国家依法定程序确定的矿种,如1988年《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中指出,国务院决定将黄金矿产列为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国家黄金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除黄金之外,我国还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等等矿种列为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四)越界采矿的行为
越界采矿是指虽持有采矿许可证,但违反采矿许可证上所规定的采矿地点、范围和其他要求,擅自进入他人矿区,进行非法采矿的行为。
(五)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行为
非法采矿构成犯罪的,除实施了上述非法采矿的行为外,还需具备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
“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是指经有关矿产管理部门三令五申或作出行政处罚后,仍然开采的。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是指在矿区乱采滥挖,使整个矿床及依据矿床设计的采矿方法受到破坏,造成矿产不能充分开采;在储存有共生、伴生有矿产的矿区采取采主矿弃副矿的采矿方法,对应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矿产不采,使矿产不能充分合理利用;对暂不能综合开采或必须同时采出而暂时还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成分的尾矿,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造成损失破坏;不按合理的顺序采矿,采富矿弃贫矿、采厚层矿弃薄层矿、采易采矿弃难采矿、采林矿体弃小矿体而失去大量矿产资源;不按合理的开采方法采矿,造成开采回采率低、采矿贫化率高,与设计指标相差甚多,造成资源浪费;不按合理的选矿工艺,造成选矿回收率低,与设计指标相差甚多,造成资源浪费;对一些特殊矿产,不按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方法采矿,造成资源破坏、浪费等等情况。
也是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主观要件以及客观要件。如果实际的非法采矿行为同时符合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在加上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立案标准,那才能对非法采矿行为定罪处罚。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
·非法跟踪他人怎么量刑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如果是被人跟踪,侵犯了隐私权,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要求其停止侵权,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根据侵害性质造成的影响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消除影响,澄清事实,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如果行为人有进一步的违法行为,例如未经允许闯入他人住宅或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行为...
·数额巨大电信诈骗要判刑多少年?
数额巨大电信诈骗要判刑多少年?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我国集资诈骗会判死刑吗
通过的犯罪都是与经济利益相关,而在经济水平发展的同时犯罪案件也在逐渐增长,集资诈骗属于涉嫌犯罪数量较多的一种罪行,为了便捷获得资金而走上犯罪道路,那么我国集资诈骗会判死刑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我国集资诈骗会判死刑吗
虽然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本身没有规定死...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但是如果对于法律法规的内容都不了解的话,自然就无法去遵守法律法规的内容,当前许多人都不了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许多人并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所以对此我们还需要有明确的认知,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相关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指定辨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当某些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法院需要为他提供指定辩护人。那么,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有什么区别?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指定辨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
·刑诉法180条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对于一些事类的案件,一般都是需要经过检察院的批准之后,然后通过检察院进行起诉,但是对于一些轻微情节的,并且有证据证明的能够自诉的案件是可以自诉的,否则都是需要检察院起诉。那么关于《刑诉法》180条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刑诉法180条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
·故意传播传染病罪判几年
我国法律对故意传播传染病罪量刑有以下规定:首先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刑法》第...
·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一、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遇到需要回避但是却没有回避的情形时,公诉人等相关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的请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撤销假释后刑期如何计算
假释有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满后才能算是成功的假释。而要是中途被撤销假释的话,由于已经过了一段时间,那么撤销假释后刑期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假释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行刑制度,承载着我国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刑罚政策。《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