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由谁承担每个公司都需要有一个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承担公司很多业务决策还有相应的责任。有时候由于一些原因公司法人会产生变更,那么变更后许多责任落在新法人身上还是旧法人身上就成了一个问题,比如说债务问题,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关于公司债务的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变更后,原公司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公司法人变更债务谁承担公司法人变更债务谁承担?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法人代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所以不管变不变,都是公司即法人承担责任,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那么,在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即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企业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所以,公司法人变更不一定所有的责任人都变更,如果是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是可以向原法人追偿的,这是对新公司法人的一种权益保障,因为新法人没有承担原法人留下的公司债务问题的责任,这也是公司法对法人的一种公平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分配利润依据 ...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


·贷款诈骗罪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违法发放贷款罪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贷款诈骗罪还侵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是主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三是主体方面不同。单位不属于贷款诈骗罪的责任主体;四是客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是...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一、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如今,很多公司出于集资需求,纷纷对外发行债券。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并且得到证监会的批文才行,公司会对外公布批文信息,投资者应当在投资债券之前查阅其是否得到证监会的批准,否则有上当受骗的可能。那么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下面我们...


·债务人没钱还款打官司有用吗?
      债务人没钱还款打官司有用吗? 债务人就算没钱没财产,及时起诉有以下这几大作用: 1.解决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若超过时效,债权人则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人往往不及时催债或者催债方式不当,如仅电话催债,没有留下有效的证据,不能产生诉讼时...


·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
      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 交易是双方的,也是双方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所以,出现客户暂时支付不了的货款,供货方一般会让客户欠着,有钱再还。那么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 (1)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


·银行不发放贷款的情况有哪些
      银行不发放贷款的情况有哪些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了解到,要是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


·民间借款怎么诉讼 打讨债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民间借贷中不乏有借钱不还的人,此时出借人只好讨债,虽然可供选择的讨债方式很多,但实际有效的可能没有几个,这就要求出借人结合实际情况来做出恰当的选择。而此时诉讼确实是一种不错的讨债方式,那一般民间借款怎么诉讼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款怎么诉讼 法院审查借...


·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犯罪出于追诉期内的,那么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过了追诉期,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之后,也是可以进行追诉的。那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来讲,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是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追诉期是多久...


·如何讨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如何讨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一、追讨债务的合法手段有哪些? 1、调解法 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