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

为了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明确禁止公民使用假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使用假币的情形依旧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为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了解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

1、假币犯罪网络化特征凸显
造假分子无论是原材料贩售,成品贩运,还是支付交易,全部在线上通过网络完成,较以往的方式更加分散和隐蔽。
2、设备操作简单化,犯罪年龄年轻化问题突出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电子设备操作越来越简单,效果越来越逼真,部分年轻人开始怀着侥幸心理,冒险尝试造假货币。
3、小面额假币存在一定的抬头迹象
在当前反假货币始终保持高压打击的情况下,犯罪分子转向制贩小面额假币情况有所增多。就当前反假币工作部署和去年人民银行查处收缴假币情况,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人民银行以对假币“零容忍”的态度,在现金流通领域全面实施“净化工程”,极力压缩假币流通空间;借助冠字号码记录查询系统重新构建假币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假币危害突出地区重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反假货币培训和宣传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

1、微小超市、便利店内购物真币变假币
常见于汽车站、火车站、码头周围人流密集的小型或微型超市、便利店,当顾客光顾此类店内购物时,不良店主会以缺损、污迹等理由拒收顾客的小面额钞票,直至顾客递上五十或者百元大额钞票时,不良店主会暗中偷偷将顾客的大额真币换成假币,再将假币退回给顾客,受害者多为旅客和外地务工人员。警方提醒:光顾路边微小型超市或便利店购物时,尽量自备零钞,如店主拒收零钞时尤其要提高警惕,使用大面额钞票购物可采取事先记住票面号码后4位的方法,避免被换出现纠纷时又无证据在手。
2、野鸡车司乘人员偷换假币
乘客搭乘路边兜客的中巴、客车、拉客摩托、的士等野鸡车,容易被野鸡车司乘人员偷换假币,单身旅客和女士尤甚。其作案主要在购票环节:一是在购票时直接将乘客的大额真币调换成假币;二是行车一段距离后有意提高票价,逼使乘客退票下车,并乘机将假币退回给乘客。当乘客发觉后,不良司乘人员往往会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将乘客赶下车。警方提醒:尽量到正规的车站购票搭乘班车出行,不要随便乘坐路边拉客的摩托佬和野鸡车,发现被野鸡车司乘偷换假币后,要记住涉嫌车牌号及其行驶路线,并立即报警求助。
3、街边招嫖真币被调换
此种手法的受害人多为生活不检点者,受害人有光顾路边洗头房、按摩店等地招嫖的经历,按摩女、卖淫女与假币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一伙人,他们乘受害人不备,将受害人口袋钱包的全部现金偷换成假币,受害人很难现场发觉,就算发觉后也是哑巴吃黄连,不敢及时报警和举报。警方提醒:洁身自好,发现假币犯罪,积极向警方举报。
4、新张店铺被浑水摸鱼
被害者多为新开张营业的店铺、商场,多见于床上用品店铺,犯罪分子会采取团伙作案,乘新张店铺人多混杂、店员人少、经验不足及无验钞设备之机,以纷纷验货买单引开店员注意,进而大量使用假币,等店员仔细清点发现假币时,犯罪团伙已携带货物散去。警方提醒:尽量配备一些验钞仪器,对营业员工尤其是收银员进行识别假币的岗前培训。
5、变造假币讹诈
变造型假币就是不法分子采用拼凑手段,将真币和假币拼接在一起,因其识别难度增加,最近发案有上升趋势。警方提醒:对有明显折痕或粘贴的纸币,要通体鉴别,不能只看一个防伪特征。由于货币具有易流通性,故而在购买货物时遇到假币,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时对方提供的,那么自己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故而建议了解一些识别假币的基本技巧,当然,目前,各地已经流行线上交易,已经很少使用货币,故而购买遇到假币的清新是较为罕见的。


·新刑法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


·清远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虽然抢夺罪有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但在尚未发生转化之前,都是按照抢夺罪的量刑进行处罚的。此时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一样的量刑规定。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是广东清远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是前者可能影响后者,在目前我国的法律及司法政策下,刑事赔偿只是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具体量刑情况如下:1.酌定量刑情节的规定我国《刑法》中有关于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的量刑情节规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法官可依据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裁判具体刑罚,虽然酌定量刑情...


·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


·关于被判拘役有案底吗2023
      关于被判拘役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


·嫌疑人因为打架拘役能探视吗
      嫌疑人因为打架拘役能探视吗 一、嫌疑人因为打架拘役能探视吗? 拘役期间家属可以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


·认定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罪犯被判刑罚之后,最渴望的应该就是减刑了吧。但是我国司法机关对减刑的控制还是比较严的,想要获得减刑,必须符合严格的减刑条件,而这一切都是由司法机关认定的。司法实践中,这个认定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是如何认定的 认定减刑,就是审查正在服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量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量刑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其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增减刑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


·玩忽职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玩忽职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什么区别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什么区别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